近期,省委巡视组督办常宁市纪委监委严肃查处了1起扶贫领域的典型案例,现通报如下:
常宁市蓬塘乡福兴村支部书记陈诗豪截留危改资金的问题。经查,2017年,蓬塘乡福兴村8户贫困户评定为危房改造户,其中5户为统一代建户。蓬塘乡福兴村支部书记陈诗豪作为统一代建的承建方,与5户分别签订新建或修缮加固委托协议。2017年9月底开始,陈诗豪垫付资金对5户统建户实施危改,其中对刘会如、李生成两户前期修缮花费约12000元(每户约6000元)。2017年12月5日,刘会如、李生成在分别收到市扶贫办拨付的危改资金各6000元后,将共计12000元交给了陈诗豪。2018年2月14日,根据协议,市住建局下拨的5户统建户危改资金拨付至陈诗豪个人账户,其中刘会如11000元、李生成12000元。陈诗豪在收到二人款项后,既未将市住建局拨付危改资金的情况告知刘、李二人,也未继续对其房屋实施修缮,而是将刘、李二人共计23000元的危改资金私自截留在其个人农商银行账户上。
2018年8月5日,因该村其中1名贫困户收到2000元教育扶贫款,陈诗豪误认为其收到的是危改资金,担心截留危改资金的事情暴露,于是通过转账退还给刘会如危改资金2000元。2018年9月底,我市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发现该问题后,经省委巡视组督办,在市纪委开展调查过程中,陈诗豪将截留剩余的9000元危改资金退给了刘会如,同时将截留李生成的12000元危改资金继续用于对李生成房屋顶层进行改造,现该改造项目已完工。调查中,没有发现其他3户危改资金有被陈诗豪截留的情况。
2018年10月19日,常宁市蓬塘乡党委研究决定,给予蓬塘乡福兴村支部书记陈诗豪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市纪委责成蓬塘乡收回陈诗豪退还给刘会如的11000元危改资金,并用于对刘会如家的危房改造项目;市纪委将对市住建局、蓬塘乡相关责任人工作失职的问题作进一步调查处理。(常宁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