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张家界10月26日讯(记者 廖秋萍 通讯员 郑丽君)将护老宣传与土家族非物质文化遗产表演结合起来,以土家摆手舞、快板说唱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表现形式,宣传“护老行动”专题知识;护老科普知识进社区、进乡村、进网络、进校园、进商超,共发放护老防骗科普宣传资料1.27万份,现场解答咨询1.7万人次……记者10月26日了解到,张家界市食品安全“护老行动”自去年11月份启动以来,通过多部门齐抓共管、市县乡三级联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护老行动”是由张家界市食安办牵头,食药监、网信、经信、公安、商粮、工商、质监、文广新等部门联合开展的,针对利用食品保健食品欺诈老年人违法犯罪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
据统计,今年以来,全市共办理“护老行动”行政处罚案件39起,处罚没款98.2万元,结案率100%,案件公示率100%。同时,食药监管部门同公检法机关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大对食品药品犯罪行为查处打击力度,目前,正在办理“护老行动”涉刑案件2起,均为省食药监局和省公安厅挂牌督办的大要案。
“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推动‘护老行动'向纵深推进。一是继续开展‘护老行动'科普宣传‘五进'活动,将‘护老行动'专题知识巡演范围扩大到各区县,力促形成社会共治格局。二是加大对会销场所的突击检查和产品抽检力度,进一步探索与工商、公安等部门的联合查办机制,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做好涉刑案件查办工作,形成打击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三是对各成员单位、各区县‘护老行动'工作开展年度考核,探索建立‘护老行动'长效工作机制。”张家界市食安办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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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及药品有什么区别?常见的非法宣传“陷阱”有哪些?
答: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的共性:都能提供人体生存必需的基本营养物质,都具有特定的色、香、味、形。
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的区别:(1)保健食品含有一定量的功效成分,能调节人体的机能,具有特定的功能;而普通食品不强调特定功能。(2)保健食品一般有特定的食用范围(特定人群),而一般食品无特定的食用范围。
保健食品与药品的区别:药品有明确的治疗目的,有确定的适应症和功能主治,可以有不良反应,有规定的使用期限。而保健食品不以治疗为目的,不能有任何毒性,可以长期使用,对保健食品可以声称保健功能,但不得声称预防或治疗疾病功能。
②购买保健食品,要警惕“五大非法宣传陷阱”:
“药到病除”不要信。保健食品不是药品,不能声称治疗功效。一些非法保健食品广告往往夸大产品功效,含有绝对化用语和不实承诺,用“根治”“药到病除”等绝对化用语,或者“无效退款”“无毒副作用”等不实承诺,欺骗、诱导消费者。
“健康讲座”为洗脑。一些不法商家以访谈、讲座、采访、座谈会等为幌子,邀请一些假冒专家、教授和老中医在现场进行养生讲座,顺便兜售保健食品。不少老年人所谓的专家或名人“洗脑”,不知不觉上当受骗。
“免费活动”是诱饵。 一些不法商家采取赠药、免费试用、发放小礼品、抽奖等方式,吸引老年人参加其促销活动。促销现场往往气氛热烈,夸大产品功效,甚至声称根治百病。有些活动时还会请一些所谓的患者现身说法,雇人制造争先恐后购买产品的假象,给老年人造成不买就没有了、不买就吃亏的心理暗示。
“权威证明”属虚构。一些非法广告利用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医疗机构、学术机构、行业组织的名义和形象,为产品的功效作说明,以增强产品的权威性和说服力。还有一些广告含有无法证实的所谓“科学或研究发现”“实验或数据证明”等无法证实的虚假内容。
“专家义诊”是骗局。一些不法商家雇佣所谓的专家、教授为老年人开展免费专家体检或义诊。体检后,“专家”“教授”往往会告知老年人身体存在多种问题,需要及时购买产品治疗。
在此,要特别提醒广大公众,保健食品不是药,没有治疗作用。患有疾病应在医生的指导下治疗,不要相信违法广告宣传。凡有这些虚假宣传表述的产品,无论是在商超等实体店销售,还是通过网络、会议、电视、广播、电话和报刊等方式销售,请消费者都不要购买,并拨打热线电话12331、12315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