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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灿玉 事迹材料

2018-10-22 12:51:19 来源:省委法治办 作者: 编辑:邬璐明

陈灿玉

  陈灿玉“最美公益普法个人”事迹材料

  “每天学点法律知识,欢迎关注湘中普法”“普法是每一个法律工作者的责任,也是义务。”这些话,经常出现在陈灿玉的微信朋友圈和微信群里面。“热爱法律,对法律及普法有着一种油腻的情怀”是身边的同事朋友对他的评价,让我们走近他。

  陈灿玉,男,41岁,大学文化,双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法制干部,1996年8月中专毕业参加工作, 参加工作后先后通过了湘潭大学法律专业专科、本科自学考试,2016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全国A证。

  一、做好本职工作,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通过司法考试后,因为机构改革,他离开了领导岗位,主动要求调整到法制岗位工作,在双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双峰县人民政府法制办)从事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政府法律服务、仲裁服务等工作。工作期间,刻苦勤奋,兢兢业业,积极推进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及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法制培训等工作,严格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对政府合同严格审核把关,依法严谨细致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其承办书写的复议决定书受到行政法官的高度好评,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积极办理行政应诉及仲裁案件。

  二、发挥专业优势,宣传普及法律知识。为利用自己所学的专业知识,更好的服务广大群众,更好的宣传普及法律知识。2017年4月,他开通创办了“湘中普法”个人微信公众号,以“每天学点法律知识,欢迎关注湘中普法”为宣传口号,内容以宣传法律法规,民间借贷、交通事故处理、婚姻纠纷、打架斗殴、买卖合同等身边群众常用的法律知识,以案说法等方面为主,倡导大家学法、用法、知法、守法。“湘中普法”公众号开通一年多以来,现有粉丝5000多人,共转发及原创法律知识方面的文章、案例等500多篇,点击率30多万次,与微信群友线上互动沟通宣传法律知识数千次。开通微信公众号的同时,他创建了自己的学法普法微信群,邀请了一些律师、法官、法律工作者进群,和群友们互动宣传法律知识,帮助解决法律难题。他通过网络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免费接受法律咨询数百次,受到广大网络朋友和人民群众的好评。

  三、热心公益事业,倡导弘扬社会正气。他热心公益,工作之余担任多个志愿者组织成员,现任双峰爱心家园、双峰蓝天救援队、双峰消防安全宣传志愿者,多次参加志愿者公益活动。2016年7月,因为勇救落水学生被省文明办、湖南文明网评选为“见义勇为湖南好人”,被中央文明办、中国文明网推选为“见义勇为中国好人”候选人,“娄底市十大新闻人物”提名人选,娄底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双峰县见义勇为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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