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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县:公职人员“提篮子”挨了“板子”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陈保文 编辑:黄思哲 2018-10-15 11:4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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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9日,永兴县通报了一起公职人员“提篮子”典型案例。永兴县房产局住房保障中心原副主任刘鸿军、干事李燕两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提篮子”提供帮助谋取私利受到处分。

  通报中指出,刘鸿军、李燕两人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提篮子”者朱某某财物,为不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的327人,违规办理公租房申请手续。其中:刘鸿军非法收受现金16450元、软硬蓝芙蓉王香烟2条,李燕非法收受现金1000元、阿胶2盒。对此,永兴县对刘鸿军、李燕分别作出降低岗位等级、记过处分和没收违纪款物的决定。

  湖南省下发《关于禁止利用领导干部职务影响力“提篮子”谋取私利的规定》后,永兴县专门针对“提篮子”这一突出问题,提高政治站位,全面清理整治,严厉打击各类“提篮子”行为,积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永兴县纪委监委 陈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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