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首页 | 新闻热线 | 在线投稿
当前位置:

东安:“六学”推动《监察法》入脑入心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蒋东新 编辑:黄思哲 2018-10-15 11:42:00
时刻新闻
—分享—

  东安县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监察法》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坚持“学以致用、学以促用”,坚持多形式全覆盖深入学习宣传《监察法》,在全县掀起了学习宣传的热潮,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原原本本“反复学”。购买《监察法》《<监察法>释义》《宪法》《监察委员会12项调查措施运用指南》等《监察法》辅导用书,并分发至每一位纪检监察干部手中。多次召开委机关工作例会和机关干部职工大会,专门组织学习《监察法》。培训教育“系统学”。将《监察法》列入年度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培训计划,举办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培训班和理论提高班,邀请专家学者教授讲师等现场授课,对《监察法》监察机关职责、监察范围和管辖、监察权限等监察知识为重点进行讲解,开展专题辅导讲课和培训。创新形式“深入学”。利用LED电子显示屏、微信、微博等形式加强对《监察法》的学习宣传;采取以会带训、以训促学的方式,利用党委会、村“两委”会、干部职工大会、党员活动日等场合,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对《监察法》内容进行指导培训;举办《监察法》知识竞赛活动,将《监察法》内容以选择题、问答题、判断题等多种形式,对机关干部职工的学习成果进行检验。主题党日“专题学”。将学习《监察法》纳入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专题学习《监察法》,要求全体成员深入学习讨论,并发表学习感言,坚持知行合一,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争做党员先锋楷模。领导班子“带头学”。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这一关键,党委班子成员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以上率下,带头“学”、带头“讲”、带头“做”,要求领导干部先学一步、学深一层,通过领导干部带头自学、带头讲课、带头执行,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监察法》的部署落实上来,做好表率作用。党员干部“主动学”。党员干部利用手机、电脑、文件、座谈、讨论等学习平台主动参与各种专题学习讨论,认真撰写学习心得体会,把学习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原动力,活学活用、学以致用,并学深学透、自觉践行。 (蒋东新)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返回专题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