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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清白者正名 让诬告者敬畏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杜枣纯 编辑:黄思哲 2018-10-12 17:20:30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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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17日,山东省青岛市纪委发布了关于澄清7起不实举报的通报。与此同时,新疆喀什、湖北来凤等地纪检监察机关也纷纷为遭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9月19日 中国纪检监察报)

  这些明确对诬告陷害者说“不”、还清白者清白的有力举措,不仅仅是对诬告陷害者的警醒,更是彰显了“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的坚决态度,给予了能作为、敢作为、想作为的干部莫大的鼓励和坚强的后盾,增加了他们的办事积极性,让他们敢于担当,勇于负责。

  举报是纪检监察机关获取线索的有效渠道,根据举报所得问题线索,顺藤摸瓜,沿波讨源,最终蔓引株求,对线索相关的违纪违法干部一网打尽。反腐败斗争取得的巨大成果确实离不开在信访举报中获得的线索和证据。但有少数人也利用这种机会发出不实举报,或是本不了解真实情况,因道听途说就一纸错告;或是因干部作为损害其既得利益,无中生有、恶意报复,陷害诬告;或因有心之人挑唆、指使,中伤干部,抹黑诬告……

  过去有些地区对这种种不实举报,即使查明不属实,也采取一种模棱两可的态度,让清白干部平白无故受人非议,让有为干部莫名其妙遭人中伤,无处伸冤,无人为其正名。这大大打击了担当有为者的工作积极性,还为诬告陷害者提供了舞台,让心怀不轨者以为“想告谁就告谁,想怎么告就怎么告”。

  要为清白者正名。党纪国法相关文件均明确要求各级党组织及时为受到诽谤、诬告、严重失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不能“态度暧昧”或“默不作声”。“对党员干部不仅要严管,还要厚爱”,为清白干部澄清事实也正是基于对党员干部的厚爱,不让任何一位好干部蒙冤,不让任何一位担当有为者心寒。

  要让诬告者敬畏。对于不实举报,除及时澄清以外,纪检监察部门还应深入调查相关人员,查出诬告人为何诬告,背后是否存在幕后黑手操纵、挑唆,是否涉嫌其他违法违纪问题,一经查实严惩不贷,让诬告陷害者自食其果。

  为严防诬告陷害好干部的事件再度发生,对党员干部进行警示教育,加强党性锤炼,使其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向人民群众宣传诬告陷害的严重后果,普及举报、上访均需如实反映情况,不能随意歪曲事实、诬陷他人的法律知识。以此保护每一位敢作为、想作为的党员干部。(澧县纪委 杜枣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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