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系红网第四届全国大学生“评论之星”选拔赛参赛作品
今日,自今年6月起备受世人关注的范冰冰偷逃税事件终于尘埃落定。从江苏等税务机关调查核实的情况来看,范冰冰在电影《大轰炸》剧组拍摄的过程中以拆分合同的方式偷逃税合计730万元。此外,还查处范冰冰及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少缴税款2.48亿元,其中偷逃税款1.34亿元。除补缴税款和滞纳金外,范冰冰及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将面临近6亿元的罚款。范冰冰本人也表示完全接受处罚。(10月3日中新网)
范冰冰偷逃税一事自曝光以来就备受关注,引起了公众的众多猜疑,其社会影响之大,牵涉金额之多令人瞠目结舌。毫无疑问,税务机关对范冰冰偷逃税行为的处罚是能够在社会上形成一定的警示作用和止纷作用的。依法纳税是每一位公民都应尽的义务,一个人无论拥有多大的权力、享有多崇高的地位,都应该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偷税逃税骗税等违法行为终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尽管范冰冰偷逃税事件已尘埃落定,但公众的关注重点却不止于此。像范冰冰这样存在偷逃税行为的影视明星还有多少?一些明星拿天价片酬又是否合理?文艺影视圈内还存在哪些“不为人知”的违法行为?这些都是甚受公众关注的问题。
在调查中,税务机关证实范冰冰存在拆分合同偷逃税款问题,即所谓的“阴阳合同”。有人指出,“阴阳合同”已是影视圈内公开的秘密。难道我们就应该止步于范冰冰事件,任由那些侥幸隐藏在银幕背后的“阴阳合同”逍遥法外吗?对此,相关部门应趁热打铁,进行进一步调查,并加强对影视行业合同签订的监管,鼓励公众依法举报、协助监督。
除此之外,范冰冰偷逃税这一事件,也侧面证实了一些明星获取天价片酬的真实性。在电影《大轰炸》中,范冰冰未担任主角,戏份不多便可获得高达3000万元的片酬,而早在2016年8月,央视新闻就针对演员的天价片酬提出了批评,记者了解到,韩国演员的片酬占比只占总预算的20-30%,好莱坞演员的片酬占比只有30%,而国内演员的片酬达到了50-80%,天价片酬让全行业为演员打工,更可怕的是,演员的天价压缩了电视剧大部分制作成本,导致拍摄时,拍摄周期、编剧、灯光、道具、美术、场景……这些本应该占电视剧投资大头的部分、本该被重点保证的对象,都能省则省,随便对付,造成了电视剧作品中大量的“垃圾”出现,精品减少。片酬的制定既要遵循影视行业的市场规律,也要与演员的实际工作量和工作能力相匹配。动辄就给某些流量演员天价片酬,不利于影视行业的健康发展。
阴阳合同、天价片酬……这些或许只是影视圈乱象的冰山一角,而看似平静的表面下还隐藏着什么“不为人知”的秘密,这需要国家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行业规范,加强监管,重视对文艺影视业的全面整顿,方能促进文艺影视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还影视艺术一片长足发展的净土。
文/徐锐迪(苏州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