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首页 | 新闻热线 | 在线投稿
当前位置:

红领巾印广告,够“出彩”也够出格

来源:红网 作者:胡跃华 编辑:王俞 2018-10-01 23:11:40
时刻新闻
—分享—

  ——本文系红网第四届全国大学生“评论之星”选拔赛参赛作品

  9月28日,网曝山东菏泽市开发区丹阳路小学向小学生们发放的红领巾上,竟印有万达广场的开业广告,鲜艳的红领巾上竟写着“菏泽万达广场11月16日盛大开业”,学生帽上也印有该广告。对此,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是交通安全进校园活动发放的,学校发现后很快收回。当拨打菏泽万达广场电话时,销售部门人员辩称不知情。此事一经曝光,引起广泛热议。

  红领巾上印广告,够出彩也够出格。

  广告无处不在,可谁也没想到,有一天它会出现在小学生的红领巾上。不管是小学生还是成年人都有共识,红领巾是红旗的一角,是革命烈士用鲜血染就的。由于佩戴者都是少年队员,红领巾对于这个时期的青少年来说意义非凡,很多小学生都以能入中国少年先锋队为荣。如此做法,难不成让这些少年日后回忆红领巾与广告相随,与万达开业长红?实在荒唐。

  关于红领巾的使用规范,国家有关部门曾多次下达了相关的文件作出了明确规定。2005年11月28日,全国少工委就印发了《中国少年先锋队队旗、队徽和红领巾、队干部标志制作和使用的若干规定》,其中明确指出,红领巾不得用于商标、商业广告以及商业广告。显然,广告宣传不能突破法律界限。

  出格的创意者当然值得谴责,但也得问问当地教育主管部门:红领巾发放怎么就掺杂了商业味道?谁为商业宣传开了后门?这不是一句不知情就可搪塞过去的。目前,菏泽已通报丹阳路小学红领巾印广告事件处理结果,校长被党内严重警告。看似简单的事情背后却是法律道德观念的缺失,我们在教育着青少年要扣好人生第一粒纽扣的同时,是不是更该以身作则,先反思自己?

  9月28日,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对“暴走漫画”发布含有侮辱烈士内容的短视频,篡改叶挺在狱中写就的《囚歌》并加入低俗语句一事开庭宣判。这是英烈家属为原告起诉侵权者的第一案。近年来,利益至上风气蔓延,革命人物和革命故事屡屡“中枪”。对这种行为必须零容忍才能刹住歪风邪气,调侃戏谑不能以误导青少年作为代价,泛娱乐化和历史虚无主义的做法只会伤害全民族情感。

  消费红领巾的做法不高明而且可耻,低级的错误不该被原谅。为青少年树立正确的英雄观和历史观,本就应该从“红领巾时期”开始,红色的含意不该被流量和金钱玷污。

  文/胡跃华(太原师范学院)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返回专题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