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系红网第四届全国大学生“评论之星”选拔赛参赛作品
日前,有网友曝光了一条上海瑞金二路派出所的出警记录,显示女星张雨绮疑似与丈夫袁巴元发生肢体冲突,张“持水果刀将其丈夫的背部划伤(有2处1厘米的切割伤)”。这引发广泛关注。之后黄浦警方证实了网传派出所案件处理截图的真实性。
据报道,袁巴元指控张雨绮持刀伤人,但张雨绮方面予以否认,出警民警也未发现刀具。虽然张雨绮是否确实持刀砍人尚不明确,但网友们的反应却值得注意——曝光帖子的下面,评论区几乎一边倒,表示“喜欢张雨绮这种不隐忍有骨气的性格” “绮姐真的刚”“莫名觉得很帅”的言论不在少数,最高赞的评论为:“扇汪××,踹王××,砍袁巴元,社会你绮姐,人狠话不多”。
如今事实还没搞清楚,特别是双方冲突始末和缘由,但这不妨碍网友们脑补出“怒砍渣男”的剧情。有网友甚至引用了张雨绮此前在直播中说的“碎钻不是钻”的“名言”,说“1cm的小伤不是伤,充其量只能算作轻伤”。
但除非是万不得已的防卫,动手打人这一行为本身绝不能算是正义。在事实尚不明确的情况下,就对这一非正义的行为进行“尬夸”,果真是文明社会应有的风气吗?
我们不妨将角色调转。就在同一天,备受关注的所谓“公交猥亵”事件(实则发生在广西北流的事实夫妻纠纷),同样是“夫妻”之间发生了口角,当丈夫对妻子施以暴力之时,引来的是网友的一致讨伐和搜索,非立刻将这位施暴者揪出不可。如今,施暴者也被处以5日行政拘留。
不知那些在评论区夸赞张雨绮 “给女性争了口气”的言论,真的是在为女性争取平权,还是在争取“女性施暴可以免受责罚”的特权?
英国有媒体做过一份调查显示,有超过40%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是男性,但这些常常被警察以及媒体忽视。在我国这个比例是多少,还不得而知,但男性遭家暴也是家暴,背后的问题也值得正视。
在该事件中,在细节未明的背景下,不宜将张雨绮的举动跟家暴轻易联系,而在很多婚姻关系中,保护许多女性在婚姻中一贯的弱势地位也需要社会持续的帮助。
但不可否认的是,夫妻作为婚姻中平等的双方,一旦遭遇暴力,都有向外界提出救济、保护自身安全和合法利益的权利。网友们对袁巴元报警行为的嗤之以鼻,很可能误导其他遭受家庭暴力的男性选择继续隐瞒,这与法治精神相悖。
明明是个严肃的问题,却演变成了一场狂欢,这很大程度来源于社交媒体时代人们对娱乐和真实生活界限的模糊。经常出没于微博和某女性线上社区的张雨绮,早已被贴上了“心直口快” “自强自立” “女强人”之类的标签,人设也跟“麻辣大姐头”形象绑定在一块。结合她前几段频频被报道的恋情或婚姻,很多人倾向于认定“张姐”必定是受了什么委屈,才忍不住动手打人。
但这或为臆想,或为移情。在没有确凿事实支撑的情况下,就凭着脑补情节臆断是非,给伤人之举抹上“快意恩仇”的底色,认为被打者活该,也是没有起码的公共理性。
说白了,在法律面前,没有明星和普通人之别,他们都得受到法律规制,不能因为明星的某些人设,就动辄以非法律或道德视角去打量其行为。如果我们总是沉浸在“女侠人设”中无法自拔,看见女性出手相向便拍手称快,那么“平等” “对话”“尊重”这些我们呼唤的两性相处理想状态,又在哪呢?
文/葛书润(中国人民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