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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一桌餐”问题要有“掀桌子”的狠劲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余达 编辑:黄思哲 2018-09-27 17:2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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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我省就“一桌餐”“私房菜”问题再次部署专项督查。“中秋、国庆“双节”到来之际,9月20日至21日,湖南派出8个检查组奔赴全省各地开展明查暗访。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对已查处取缔的“一桌餐”无证无照餐饮单位进行‘回头看’。”事实上,从某种层面上讲, 这是我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一桌餐”问题,驰而不息纠“四风”治陋习的一个缩影,也是治理“一桌餐”“私房菜”问题的一击“回马枪”, 确保整改到位、取得实效。

  大家知道,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四风”问题严重违背了我们党的性质宗旨,已经成为广大群众深恶痛绝、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吃公款吃老板”、吃请场所由高档豪华场所向住宅小区“一桌餐”转移等现象,实质上就是“四风”陋习问题衍生的新变种。我省从今年8月在全省部署开展“一桌餐”“私房菜”等无证无照餐饮单位专项治理工作,也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一桌餐”“私房菜”问题的重新冒头,再次证明“四风”陋习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所以,必须持之以恒纠“四风”。

  事实上,纠风正纪之难,难在防止反弹。同样,整治“一桌餐”“私房菜”,关键也在于防止其反弹,防止其死灰复燃。个人认为,治理“一桌餐”,就要有“掀桌子”的狠劲,敢于动真碰硬,在“严”“实”上下功夫。

  首先,要强化责任担当。要夯实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要求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将贯彻落实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年度目标考核指标、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履行主体责任报告和述职述责述廉的重要内容;同时,加大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对贯彻落实《实施细则》态度不坚决、措施不力的,一经发现,坚决查处。对顶风违纪、群众反映强烈、造成恶劣影响的,实行“一案三查”,既要追究直接责任,也要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以强有力的问责追责保持惩治高压态势,倒逼规定精神真正落地生根。

  其次,要强化专项治理。要深入开展“一桌餐”“私房菜专项治理和“回头看”,要组织财政、审计、工商、税务、公安等部门,协同配合,进行全面排查,最大限度发现“一桌餐”“私房菜”等无证无照餐饮经营单位。对排查到的无证无照餐饮经营单位,分级分类登记造册,实行挂账销号;对收集到的举报线索,依法查清查透;对无证无照经营的,坚持依法取缔;对提供场地者,依法追究连带责任。

  再次,要强化监督检查。要建立常态化的监督机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改进方式方法,采取随机抽查、交叉检查、专项督查、明察暗访相结合等形式开展监督检查;同时,加大“一桌餐”“私房菜”等无证无照餐饮经营的监督检查,注重日常监督,努力做到抓长、抓细、抓常,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此外,还要强化执纪问责。要畅通举报渠道,设立举报信箱,公开举报电话和网络举报邮箱,及时受理和办理“一桌餐”“私房菜”等无证无照餐饮经营方面的信访举报,建立网络舆情收集研判和快速应对机制,及时妥善回应社会关切,接受群众评议和社会监督。同时,加大典型问题的查处力度,严肃查处利用机关内部食堂、私人会所、家庭式餐馆搞“一桌餐”“私房菜”等违纪违规行为;严重违法的,依法纳入“黑名单”,并实行信用联合惩戒;对充当“保护伞”或党员干部参与“一桌餐”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所以说,问题看似在嘴上,根子实则还是作风。一些党员干部在“一桌餐”“私房菜”问题上管不住嘴,根源还是作风问题、党性问题。“吃点喝点”或许可以增进感情、方便沟通,但实际上更容易滋生“舌尖上的腐败”和“圈子歪风”,这种歪风斜气,极大损害了党的形象,降低政府的公信力。因此,“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还得靠党员干部过硬过实的作风,靠党员干部不忘初心的实际行动,唯其如此,“一桌餐”“私房菜”才能从真正意义上实现没有市场。

  确实,驰而不息地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必须拿出更加有力有效的措施,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在有效处置“四风”存量的同时,重点重手惩处不收敛、不收手行为,以“零容忍”态度遏制“四风”增量。只有对不收敛、不收手的予以重处,才能以儆效尤,收到减存量遏增量的效果,形成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确保筑牢“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不会成为空话和口号。(余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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