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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仗义”怎可对“底线”视而不见?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何芬 编辑:黄思哲 2018-09-26 11: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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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7月31日,安化县监委成立后移送司法第一案在县人民法院开庭。经审判,廖海锋利用职务便利,帮醉驾人员偷换血样,对涉嫌危险驾驶犯罪的人故意包庇,犯徇私枉法罪,被判处拘役6个月,缓刑7个月。(9月21日三湘风纪网)

  “仗义”一词容易理解,毕竟大部分人都或多或少地做过有关“仗义”的事。忆往昔,“义气墩”的传说被大家所称道,“桃园三结义”的故事人人羡慕,还有伯牙与钟子期的唯美的故事更是令人陶醉不已……看今朝,“仗义”无时不刻冲击着我们的视野,故事更是跌宕起伏,我们感受着“仗义”给生活带来的趣味和美好。如材料中这般因看似“仗义”的举措而受法律惩罚且发生在党员干部身上的故事着实少见,当然,尽管少见,对广大党员干部来说却是深刻的教训和有力的警示。

  细读材料,我们发现廖海锋犯下徇私枉法罪的初衷或者说动机就是“帮人”,也因为他眼中所谓的“仗义”,他将党纪法规甚至自身处境都置之不理,利用职务之便故意包庇涉嫌危险驾驶犯罪人。殊不知,他的所做作为并不能真正帮到自己的朋友,反倒把自己也“搭了进去”,且不说这一次他的“仗义”没能让他的朋友逃脱法律的严惩,即使逃脱(当然不可能),这对他朋友来说也是短暂的“好处”,但却为将来他朋友“醉驾”的再次发生埋下了“生命隐患”,所以说,这种行为根本不能称之为“仗义之举”,是一种极其不理智的行为。相信,廖海峰在接受法律的严惩过后,他的朋友未必会感激他的“壮举”,反倒会同情他的“冲动”,他自己内心也会是后悔万分的,可惜“后悔药”这种东西并不存在。

  身为一名党员干部,我们可以“仗义”,但却不能对“底线”视而不见。在是非面前,“仗义”的行为要站在对的一面才是对亲人、友人或者爱人最好的保护;在原则面前,“仗义”立在讲原则的基础之上,才能理智破除亲情、友情、爱情等带来的感情束缚,正确面对问题,正确处理问题;在底线面前,“仗义”只能“听从”底线,切不可视而不见,导致“覆水难收”。(常宁市纪委监委 何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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