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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两个责任”:首要在担当、关键看行动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炎陵县委第二巡察组 编辑:洪政 2018-07-16 17:40:38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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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27日,中央纪委公开曝光7起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被问责的典型案例,这是党的十九大后首次发布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不力典型问题通报,再次释放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以问责倒逼“两个责任”落实的强烈信号。

  众所周知,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指出,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要承担监督责任。然而,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有些地方只是把“两个责任”写在纸上、挂在墙上、喊在嘴上,就是没有落实到行动上。更有甚者,面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的官员,也存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现象,致使问责、追责流于形式。

  正因为如此,2016年9月28日,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在中央单位巡视工作座谈会上更是一针见血地强调:“要审视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是否真正落实,查找一把手的领导责任、分管领导失职失察的责任,决不能把层层传导压力变成层层推卸责任,只对着下级说事”。近年来,各级党组织将落实“两个责任”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牛鼻子”,不仅出台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为各个责任主体开出了责任清单;还将出台《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责任追究情形及方式。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领导干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真问责、真处理,增强广大党员对党纪党规的敬畏之心。

  有权必有责,权责要对等。防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流于形式,防止制度成为纸老虎、稻草人,必须完善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办法,对每一个问题都要分清党委负什么责任、纪委负什么责任、有关部门负什么责任,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坚持有错必究、有责必问。

  从本次通报的处理结果来看,7起典型案例的相关责任人员均受到了党纪处分、免职处理,既问责了党委主体责任,又问责了纪委监督责任;问责对象既有省高院领导、市辖区区委原书记和常委,也有县属局级单位党委书记和纪检组长,乡镇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这充分说明对那些领导不力、不抓不管而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长蔓延,或者出现重大腐败问题而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无论是党委还是纪委,只要有责任,都必须严格追究,并对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如此才能切实增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威慑力。各级党委纪委勇于追责的实践,说明了落实“两个责任”核心在于担当和行动。

  落实“两个责任”首要在担当。“两个责任”履行得好不好,直接关系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成败。落实党委主体责任,领导干部是关键,“一把手”更是核心,主要领导干部要把落实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敢于担当、敢于碰硬、敢于严抓严管,切实看好自己的“责任田”。作为党内专门监督机关,各级纪委要切实扛起监督、执纪、问责的担当,按照“三转”要求,充分发挥纪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能作用,把执纪监督作为主业,铁面无私办案,对腐败分子不论什么人,不论其职务多高,都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

  落实“两个责任”关键看行动。严格的责任追究是督促各级党委、纪委把责任落到实处的“杀手锏”,守不住这个防线,责任制就会流于形式、陷入空谈。因此,各级纪委要在履行监督责任上主动作为,当好监督者、问责者和管理者,突出重点,强化对各级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监督,强化对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作风建设规定等各项纪律禁令的执行和落实情况的监督,强化对重点人、重点领域和重点问题的监督,真正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炎陵县委第二巡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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