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5月18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杨杰妮)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进一步激发民间有效投资活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推出一共九类23条意见。
实施意见明确,继续精简行政审批事项。组织对全省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凡与“放管服”改革要求不符合的,予以废止或者修订。全面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行为。对保留的报建审批事项,按照“一个窗口对外”的要求,合理确定管理层级,精简申报材料,缩短办理时限;对整合归并的审批事项,明确本部门及其系统的审批权限、审批程序、审批时限,实行“一次受理、一并办理、一文办结”。
意见明确,着力加大对贫困地区产业园支持力度,对新入驻园区标准厂房的企业,从企业投产之日起按照年租金的30%给予连续三年补助。积极推动落实孵化器和众创空间享受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营业税等税收优惠政策。
意见提出,规范有序推进民间资本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在不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情况下,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城市供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领域项目。
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方面,意见提出,全面清理各种行业准入证、生产许可证和职业资格证,继续推进“多证合一”改革,探索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建立便利跨境电子商务的服务体系,全面实施单一窗口和通关一体化,年内货物通关时间压缩三分之一,推动“万商入湘”。降低企业生产成本。规范和适当降低城镇私营单位在岗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督促落实公积金缓交、降费等政策,缴存基数不超过当地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3倍。组织开展银行等金融机构专项收费检查,重点查处继续收取国家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的违规行为。
意见还提出,建立政务失信记录公示机制。逐步将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公务员在行政履职过程中,因违法违规、失信违约被司法判决、行政处罚、纪律处分、问责处理等信息纳入政务失信记录。对存在政务失信记录的各级有关部门,要按照失信造成的损失和社会影响程度,对失信情况书面说明原因并限期加以整改,对造成政务失信行为的主要责任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方面,意见提出,规范政商交往行为,研究出台政商交往的“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