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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棍里吃出老鼠,问责不能“就事论事”

来源:红网 作者:乔木 编辑:王俞 2018-04-28 23:26:34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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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4日,江苏淮安的杨女士在一支冰棍中吃出了老鼠,要求商家赔偿5万元,对方称愿赔偿一两千元。杨女士表示不接受,“一两千元能解决事情的话,谁能解决谁把它吃掉”。杨女士随后向食药监部门进行了举报和投诉,要求商家赔偿5万元。相关工作人员称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这种情况一般赔偿100元到1000元。冰棍里的一只老鼠到底值5万元还是“上限1000元”?这成了大家讨论的焦点。(4月27日《大连日报》)

  吃根冰棍都能吃出老鼠来,并且按照现行有关法律规定只能获得最多1000元的赔偿,这未免太让人感到“不适”与“尴尬”了,而如此低廉的违法成本也未免有些太过于“轻描淡写”了。况且,连冰棍里面都能“添加”进老鼠这种令人恶心且有可能传播疾病的东西,这个商家的环境卫生状况又得糟糕到什么程度?如此不把消费者的健康安全放在心上,这样的商家难道不应该受到严惩吗?

  所以,笔者以为,既然现行法律已有明文规定且无法立即修改生效,那么,商家到底该赔偿“受害者”多少钱的问题就不应该成为讨论的焦点,因为规定如此,再多的讨论都根本无济于事。笔者想要表达的是,既然“受害者”只能按规定获得最多1000元的赔偿已成定局,我们的市场监督、食药卫生以及工商管理等众多相关执法部门,就应该本着对广大消费者负责的态度,立即联合起来,对涉事商家进行一次有针对性的严格执法与惩戒,该罚款的罚款,该整顿的整顿,该关门的关门。这也算得上是另一种对消费者尤其是“受害者”的宽慰与交待。

  而笔者之所以要呼吁各有关部门应该立即联合起来对不法商家进行严格执法和惩戒,是因为在现实中有一种十分不好的现象。即,往往是消费者找到哪个部门,哪个部门才会出面处理,且大多只是“一事一议”与“就事论事”,对事件所暴露出来的其他问题往往会采取视而不见或者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且极少有因为发现不属于自己管辖的问题而通知其他相关部门来进行联合执法的。这种现象在现实中其实并不少见。

  比如在这起事件中,如果只是把焦点放在了该赔偿“受害者”多少钱的问题上,恐怕就会掩盖住其背后所暴露出来的许多问题实质。例如,生产厂家是否具备合法的工商注册资质?生产设施及操作人员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尤其是其环境卫生状况为何如此之差,居然能够把老鼠当作“辅料”添加到冰棍当中等等。这些问题如果单凭食药监部门的一己之力恐怕也很难一次性彻底根治,而只有多个部门立即联合起来,才能对不良商家予以更加综合而且严厉、到位的惩戒。

  文/乔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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