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中央提出八项规定以来,湖南省驰而不息纠“四风”,持续稳步推进作风建设,业已取得不小成效。现阶段,为进一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的新部署新要求,巩固和拓展全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湖南省委2017年12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办法》立足于更高的政治站位,提出了更全的工作要求、更实的举措规定、更严的考核标准,是湖南省新形势下作风建设的纲领性文件。
《办法》具有更高的政治站位。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勇于自我革命,从严管党治党,新时代要有新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新时代在作风建设领域也同样提出了新要求。湖南省委出台的《办法》正是基于新时代的新要求,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筹湖南省正风肃纪的各个方面,为湖南省新时代党风廉政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出了真招实招。
《办法》具有更实的举措规定。《办法》提及了湖南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际问题,体现了湖南省委对于湖南具体问题的聚焦。中央八项规定着重总结了各级党政系统存在的普遍性问题,但各地亦存在特殊性的问题。《办法》对于湖南党政工作中仍存在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的问题予以了高度关注,提出了具体解决的实措。针对党政系统中还存在的“领导调研重形式、讲排场”“工作开会次数多、时间长、耗费高、质量低”“党政文件冗杂、繁多”“不计成本奢侈行政”等突出问题,对症下药制定了专门性规定。在落实八项规定行动中,始终以实事求是精神为基准,聚焦了一批过去想解决却没有解决的重大问题。
《办法》具有更全的工作要求。区别于过去权力监管方式单一、涉及面单一的情况,《办法》深入细化了中央八项规定涉及的八大方面,在“调查研究、精简会议、精简文件简报、改进新闻报道、勤俭节约、督促检查、领导出访、会议活动新闻报道”八个方面均对领导干部给出了具体标准。《办法》中的“限制领导出访次数及基层调研陪同人数、减少低质量会议、精简党政文件、勤俭节约办公”等具体要求,相比以往,对湖南省党政领导干部提出的工作要求更高、更全面。
《办法》具有更严的考核标准。为保证湖南省这一阶段正风肃纪的效果,《办法》要求省领导和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带头不搞特权、反对特权;带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此外,《办法》还指出全省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省委实施办法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地本部门各级领导的更加具体、更便于操作的办法,狠抓落实,确保抓出成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应定期进行督促检查,每年年底通报执行情况,并向省委常委会会议汇报执行情况,严格考核标准,也为《办法》的令行有效提供了根本保障。
政治生态建设的长期性、复杂性、系统性,决定了构建良好政治生态是我们党的一项长期工程,绝不是轻轻松松、敲锣打鼓就能完成的,需要长期的、持之以恒的努力。是否严肃树立《办法》所提的加强作风建设的政治意识,切实落实《办法》所提的具体实措,严格完成《办法》所提的工作要求,依《办法》高标准考核各地正风肃纪的推进情况是决定湖南省这一阶段作风建设效果的根本保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方能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氛围。
文/潘信林 凌佳亨(作者潘信林系湘潭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博士、硕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