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自然资源集约化利用水平
节约集约利用自然资源是保护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提高环境承载能力的根本之策,是长江经济带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带的重要抓手。提高自然资源集约化利用水平,推动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必须创新资源利用方式,着力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一是着力发展循环经济,严格监督管理,全面提升资源集约和循环利用水平,加快发展沿江地区生态循环农业,提高沿江地区水资源利用效率,推进沿江地区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全面推进农业、工业和服务业等领域的循环利用工作,建立集约用地奖惩制度,加大项目用地批后管理,实施建设项目用地全程监管。二是着力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推进特色生态资源产业振兴发展,将沿江地区特色生态资源产业振兴列入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完善沿江地区规划实施体系方案,加大生态资源产业科技研发投入,努力建立一批国家级和省部级重大实验室、工程中心,突破关键技术,加快成果转化,促进沿江特色生态资源的产业转化。三是着力推进林地规模化经营,全面提高林地资源利用效率,稳妥推进林地流转,推动林地规模化经营模式的多样化发展,提高林农参与林地规模化经营的积极性,健全促进林地规模化经营的长效政策机制。
加大自然生态系统保护和环境治理
完整健康有效的生态系统是保护生态环境、支撑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的基础保障,是国家维护区域生态安全和提升长江经济带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的总体要求。推动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必须着力加快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一是着力构建长江经济带沿江地区生态管控体系,科学划定和守住生态红线,做好划定生态红线的顶层设计,形成生态屏障、构建生态廊道,切实发挥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生物多样性保护等生态功能,确保生态用地适度扩充,严格限制生态用地征占,加强对生态用地“占补平衡”的管理,健全生态法律法规制度,使用法律手段保障生态红线。二是着力加强长江经济带沿江地区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全面贯彻实施主体功能区分区治理,编制和实施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开展生态监测评估,构建以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为中心的综合生态系统评估体系。三是着力推进长江经济带沿江地区关键节点保护与修复,大力保护天然林资源,继续推进退耕还林工程,巩固长江防护林体系,加快重点湿地保护与恢复,加强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推动城市群森林城镇建设。四是着力加快沿江湖泊地区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完善高效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立农业面源污染生态补偿政策,健全农业面源污染法规,大力实施农业清洁生产工程,强化农业面源污染管理体制。
创新一体化协调机制
推动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推进产业生态化改造、发展生态产业是关键,保护自然生态系统、治理环境污染是抓手。创新一体化协调机制是推动长江经济带协同治理的有效手段,是协调长江经济带沿江地区各类发展主体的关键举措,是长江经济带获得持久发展动力的有力保证。推动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必须着力推进机制创新。一要明确一体化协调推进长江经济带产业绿色生态化改造的着力点,制定和实施绿色产业发展整体规划,从源头上解决产业绿色化发展问题,始终坚持和全面落实上游保护优先、中游适度开发、下游优化发展的总体发展布局,以生态承载力为底线,进一步优化产业开发格局,实施产业结构调整“加减法”,打造绿色产业集群。二要加快建立健全产业绿色生态化改造的政策协调机制,加快建立健全促进产业绿色生态化改造的管控机制,建立区域间合力推进产业绿色生态化改造的内生动力机制,增强区域产业绿色生态化改造的创新能力机制,用经济手段促进形成产业绿色生态化改造的利益补偿机制。三要加快构建长江经济带一体化环保监控体系,加快建立健全自然资源登记监测制度,完善污染源实时监控系统,建立健全长效生态环境监测和评估体系。四要建立健全长江经济带生态环保一体化协调机制,设立统筹协调机构,深入实施《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五要建立健全长江经济带生态环保法制硬性约束机制,建立长江经济带危险物质泄漏事故的报告制度和应急计划制度,一体化解决长江经济带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重大生态环境问题。六要创新长江经济带生态环保资金保障机制,建立长江上游水资源保护和生态建设专项资金,加快建立长江经济带水环境保护治理基金,推动长江经济带生态环保投资主体多元化。七要加快实施长江经济带生态补偿机制,完善生态补偿法律制度,加快建立和完善长江经济带沿江地区森林、湿地、农业、矿产、水资源等自然资源保护的生态补偿制度,设立长江经济带生态补偿基金,落实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责任政府间协议,搭建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一体化协商平台,探索多元化补偿机制。
(作者:孔凡斌 系江西省社科院副院长、首席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