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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纪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李静 编辑:马丽红 2018-04-22 08:5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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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越往后执纪越严,体现正风肃纪坚强定力

  市纪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长沙晚报讯(记者 李静)2018年3月,中央第八巡视组向长沙市纪委转来汤智斌、齐铁军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线索,市纪委高度重视,迅速进行查处。汤智斌、齐铁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性质严重、教训深刻。昨日,市纪委将该两起典型案例,同市纪委监督执纪过程中发现查处的新城学校超标准接待问题一并进行了通报。

  通报指出,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五年多了,有的党员干部至今仍叫不醒、喊不应。汤智斌同志在党的十九大后,在全市开展违规收送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治理期间不知耻、不知止,还两次违规收受他人赠送的红包礼金、礼品,知纪违纪、以身试纪;齐铁军同志因违纪受到处分后,短期内又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一错再错、视纪律为儿戏;新城学校以“账面上喝的是牛奶、私底下喝的是五粮液”的隐蔽方式,搞超标准接待、行奢靡之风。这些问题反映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我市一些党员干部身上还树倒根在、没有贯彻到位,再次警醒我们,作风建设决不可掉以轻心、决不可盲目乐观。

  通报强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检验党员干部“四个意识”强不强、是否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是否做到令行禁止和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重要标尺和试金石。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市委《关于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中5个方面、15条严禁的要求,来一次“全面体检”,来一次“大排查”。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要扛起主体责任,带头查、坚决改,决不能置身事外,当看客、作壁上观。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绝不要把自己的前途栽倒在酒杯中、红包信封上。各级纪委、监委要加大监督查处力度,在执纪审查中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优先查办,越往后执纪越严,体现正风肃纪坚强定力,推动全市干部作风来一个根本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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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宁乡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汤智斌违规收受红包礼金、礼品问题。2013年至2018年,汤智斌先后14次违规收受宁乡市坝塘镇、黄材水库管理局两名党员干部所送红包礼金礼品折合共计9.7万元。汤智斌在接受组织调查谈话时能够如实交代问题并认错悔错,2018年4月,其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免职处理,相关违纪所得予以收缴。送礼人员移交宁乡市纪委、监委处理。

  2.长沙市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书记、处长(高配副县)齐铁军在处分影响期内违规操办女儿婚礼问题。2015年11月,齐铁军因违反组织纪律和财经纪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处分影响期内,齐铁军并没有吸取教训、遵守纪律规矩,于2016年10月又违规操办女儿婚礼,收受亲戚以外人员红包礼金5800元。2018年4月,齐铁军受到免职处理。

  3.长沙市司法局下属新城学校超标准超范围接待等问题。2017年12月,新城学校副校长曹秋良提议,并经分管财务副校长梁树柏审批,以虚开购买牛奶发票的方式,采购五粮液白酒1件(1件6瓶,每瓶975元共5850元),采购资金从食堂账户予以列支。2018年1月29日,某单位两名同志前往新城学校调研,调研结束后该校在食堂包厢安排了接待用餐,学校班子成员蒋开明、梁树柏、曹秋良、周向红,以及校基建办主任、行政科科长,市司法局两名工作人员共8人陪同用餐,并使用了公款购买的五粮液白酒两瓶。新城学校负责人蒋开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曹秋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免职处理,梁树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违纪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交相关部门处理。违规开支的5850元退至该校食堂账户。

  始终拧紧纪律“发条”

  文峰

  “账面上喝的是牛奶、私底下喝的是五粮液”“违规收受红包礼金、礼品”……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五年多了,有的干部仍然叫不醒、喊不应,不知耻、不知止,那么其受到严肃查处自是必然。结合之前已经查处的案例,“舌尖上的浪费”“会所里的歪风”“车轮上的腐败”“红包里的私欲”……一些领导干部因为“小节”不仅受到党纪政纪处分,还上了“曝光台”,说到底都是其视纪律为儿戏,反映出其党性修养存在的问题。当然,这也证明,我们的执纪行动踏石留印、抓铁有痕,发现问题“灵准狠”,处理问题“短平快”。

  抓问题就是立规矩。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规矩是起约束作用的,所以要紧一点,用起来必须严实。我市一系列制度规定的出台,已经明确传递着“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这也正说明:作风建设不是一阵风,也不是耳旁风,而是“四季风”。

  古人云,善除害者察其本,善理疾者绝其源。我们必须始终拧紧纪律“发条”。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要真抓真管、严抓严管,尤其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要逐一谈心谈话,及时警醒。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创新监督举措,炼就“火眼金睛”,发扬钉钉子精神正风肃纪,对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坚持“露头就打”,绝不姑息纵容。领导干部要把自己摆进去,切实加强党性修养学习,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总之,党纪国法对领导干部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既是干部的“紧箍咒”和行为准则,也是干部必须学习和掌握的思想武器。一事当前,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必须做,公务人员都应该明明白白,心中有戒。这是必须做好的加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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