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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闯红灯担全责”是堂普法课

来源:红网 作者:卞广春 编辑:王俞 2018-04-20 00:1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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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一段被网友称为“交警教科书式回怼”的视频在网上热传。在面对闯红灯致受伤的电动车驾驶人一方对于自己全责的疑问,浙江金华交警直属二大队事故中队副中队长郑骁“回怼”称,正常直行通过路口的车,“为什么一定要给它定责任?”郑骁表示,对于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一直是以事实和法律规定来认定,自己平时处理过很多类似事故,也是这么回答当事人的疑问,视频中他的回答并没有什么特别(4月18日《北京青年报》)

  在一般人印象中,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无论是不是机动车导致的,机动车驾驶人多半要承担责任。然而,这起事件说明,在交通法规面前,并没有弱者强者之分,只有守法与违法之别,非机动车驾驶人如果闯红灯导致交通事故,同样要承担违法行为导致的事故责任。

  诚然,在道路交通环境下,与钢铁铸成的机动车相比,非机动车当事人或行人是经不起碰撞的弱者。一方面,机动车的行驶速度远比非机动车、行人快,加上机动车的车身重,惯力作用会给非机动车当事人、行人形成太大的威胁,非机动车、行人根本不是机动车的对手;另一方面,机动车上路行驶都会购买相应的保险,一般交通事故并不需要机动车驾驶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而是由保险公司埋单,非机动车、行人因为没有保险,需要面临更多风险。

  因此,非机动车、行人与机动车发生碰撞以后,很容易让人对非机动车当事人、行人产生恻隐之心。即使机动车根本没有违法,也希望能让机动车驾驶人承担一定的责任,以弥补非机动车当事人或行人在事故中受到的伤害。现实中,一些交警对交通事故分析定责,也的确会传递这样的信息,事故中的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行人往往不思己过,反而误认为法律有保护所谓弱者的规定。

  金华交警郑骁“回怼”电动车一方疑问的短视频走红,对普通百姓的习惯性认知是一个意外冲击。电动车驾驶人受伤,因为违反了交通法规要负全责,机动车驾驶人依法行驶不承担一点责任,颠覆了许多百姓头脑里的固有认识。虽然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因为自己闯红灯受伤,交警不让机动车驾驶人承担一点责任,明显有些委屈甚至不服,但交警的做法,警示意义很大。

  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闯红灯受伤但没有危及生命,是一次教训,也是侥幸。这一违法交通行为付出的代价并不大,却一定能对其他人有所触动,让更多人从中受到启发和教育。交警执法,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一视同仁,依法处罚各类违法交通行为当事人,不对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法外开恩,可以逐渐培养所有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交警郑骁“回怼”电动车驾驶人自己负全责的疑问,是一堂生动的普法教育课。

  文/卞广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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