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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不变的是使命和责任

来源:红网 作者:刘凤敏 编辑:夏熊飞 2018-04-02 22:2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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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1日,湖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省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组长杜家毫为省监察委员会揭牌。

  近日,湖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杜家毫发表署名文章《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文章指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涉及机构调整、利益调整。改革之后,纪委和监委进了一家门、成了一家人、说的是一家话、干的是一家事,变的是身份、不变的是使命,变的是岗位、不变的是责任,最重要的是思想统一、步调一致,听从党委的统一指挥,带着使命感和责任感投入到新的工作。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政治体制的重大改革、国家监督制度的顶层设计,是全面从严治党在新时代的再出发,释放了反腐败斗争一刻不停歇的强烈信号。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成效卓著,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但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这次在全国范围内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直击当前反腐败斗争存在的力量分散、衔接不畅、效率不高等现实问题,整合行政监察、预防腐败、反贪反渎工作力量,把违纪、违法、犯罪三个层面的问题都管起来,对腐败的惩治和打击,战略上更加立体、层次分明,战术上也会更加有效精准,并非简单地机构合并、职能叠加。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督。坚持党的领导是当代中国最高的政治原则,也是我们做好一切工作的根本保证。在党统一领导下,纪委与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实现党内监督与国家监督、党的纪律检查与国家监察有机统一。湖南精准对标党中央要求,充分借鉴先行试点省市的经验做法,按照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紧锣密鼓,精心施工,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截至2018年1月,省市县三级监察委员会全部挂牌成立并开始运行,标志着湖南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果。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必须聚焦主责主业,坚决担负起正风反腐的历史重任。腐败是我们党面临的最大威胁之一,人民群众最痛恨腐败现象。反腐败是严肃的政治任务,不管是监督执纪问责,还是监督调查处置,都必须提高政治站位,旗帜鲜明讲政治。检验监察体制改革是否成功的一个重要标准,就是党委是否担当起了主体责任,牢牢把握领导反腐败斗争的主动权,充分发挥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和监委监督调查处置的职能作用,保证党和国家干部队伍的肌体健康。从湖南情况看,各级党委必须始终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党委书记要当好“施工队长”,持续加大反腐力度,扎实推进监督全覆盖,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毋庸讳言,当前一些重点领域腐败问题易发多发,一些腐败分子心存侥幸,不收敛、不收手,消除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任务艰巨;一些党员干部仍然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当“耳旁风”,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禁而不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积习难改;发生在基层党员干部身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仍然严重,人民群众反映强烈。这就要求我们通过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把正风反腐的拳头攥得更紧、更有力,对腐败分子露头就打、绝不姑息,对“四风”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力度不减、节奏不变,持续保持高压态势,持续形成强大震慑。

  打铁必须自身硬。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打铁人”行使权力要慎之又慎,自我约束要严之又严,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铸就 “金刚不坏之身” ,努力提高惩治腐败效能,坚决防止“灯下黑”,真正打造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铁军,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文/刘凤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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