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检察院发布《北京市检察机关服务保障北京“四个中心”建设和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7项专项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和政治安全的犯罪。
《方案》提出,检察机关要深化危害国家安全案件集中管辖专业化办案机制,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和政治安全的犯罪;依法妥善办理涉外案件;积极推动构建维护国家安全司法保障机制;健全办理国家安全案件配套机制;注重发现危害国家安全、重大公共安全的苗头性、根源性问题,做好案件分析、预防调查、警示教育和法治宣传工作。
同时,着力促进平安北京建设。依法打击危害社会稳定,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依法打击危害首都和谐稳定的刑事犯罪;依法妥善处理重大敏感案事件;完善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妥善做好矛盾纠纷源头预防。
《方案》要求检察机关积极参与老城整体保护,依法打击发生在老城背街小巷的各类刑事犯罪,加大对老城环境整治提升工作中发生的妨害公务等犯罪的打击力度;加大对重点文物腾退过程中发生的盗窃、故意损毁文物犯罪的打击力度。
7项专项工作
1 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专项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网上网下非法“组党结社”等破坏活动、邪教组织的捣乱破坏活动;积极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惩黑恶势力,对于重大、复杂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与公安机关联合挂牌督办。
2 开展金融风险防控专项工作:依法严厉打击金融犯罪,积极做好追赃挽损和矛盾化解工作。
3 开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专项工作: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和正常经济活动,对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要最大程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活动造成的负面影响。
4 开展保障和促进科技创新专项工作:细化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和其他妨害科技创新犯罪案件的证据收集、固定、审查运用标准,强化办案指引。
5 开展服务保障城市治理专项工作:促进依法对“散乱污”企业、黑工厂、黑市场、违法建设等治理,助力解决城市治理中的顽疾。
6 开展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安全保护专项工作:对于严重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实行挂牌督办。
7 开展服务乡村振兴专项工作:依法打击严重破坏农村生态环境的刑事犯罪、治理农村小产权房和违法建设、违法占地过程中发生的刑事犯罪;依法严厉打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严重影响农民群众生产和生活安全的各类犯罪。京报集团记者 高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