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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环境保护职责新规:损害生态环境将终身追责

来源:红网 作者:陈丽安 编辑:马丽红 2018-03-22 09:2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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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时刻3月22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陈丽安 实习生 杜文杰)3月21日,湖南召开环境保护职责“一规定一办法”新闻发布会,会上发布了《湖南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和《湖南省重大环境问题(事件)责任追究办法》(湘发[2018]4号,以下简称“一规定一办法”)。据悉,此次“一规定一办法”更注重“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并首次把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列进来,它将进一步强化湖南省环境保护责任,从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环节加强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此次“一规定一办法”明确指出,湖南省县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对行政区域内环境保护工作承担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并将生态环境损害问题纳入终身追责范围。湖南省环保厅党组书记、厅长邓立佳介绍,此次“一规定一办法”将当前环保工作新情况、新任务相关部门职责进行了明确,如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地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排污口清理整治等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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