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综合讯 据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消息 近日,省食品安全委员会通报了全省2017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考评结果,株洲市等5个市州被评为先进市州,芦淞区等40个县市区被评为先进县市区,省委政法委(省综治办)等10家单位被评为先进省食安委成员单位。
2017年,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坚持深化改革与强化监管并重,理顺体制机制,狠抓治理整顿,巩固和发展了全省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向好的势头。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办法〉和〈湖南省2017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湘政办发〔2017〕23号)、《2017年湖南省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方案》(湘食安委发〔2017〕5号)和《2017年省食安委成员单位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考评细则》(湘食安委发〔2017〕7号)的规定,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会同省食安委成员单位组织开展了2017年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和省食安委成员单位食品安全工作考评。
经市州县市区自评、省市有关部门评审、省食安办明查暗访和满意度测评及综合评议,并报省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审定,株洲市、永州市、湘潭市、长沙市、常德市等5个市被评为先进市州,岳阳市、娄底市、益阳市、邵阳市、张家界市、衡阳市、怀化市、郴州市、湘西自治州等9个市州被评为合格市州;芦淞区、天元区、株洲县、石峰区、攸县、零陵区、冷水滩区、宁远县、祁阳县、道县、韶山市、岳塘区、天心区、岳麓区、芙蓉区、临澧县、鼎城区、武陵区、君山区、湘阴县、华容县、双峰县、娄星区、资阳区、桃江县、邵阳县、绥宁县、新邵县、邵东县、永定区、衡阳县、衡东县、祁东县、新晃县、鹤城区、会同县、北湖区、资兴市、永顺县、花垣县等40个县市区被评为先进县市区,醴陵市等84个县市区被评为合格县市区;省委政法委(省综治办)、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农委、省卫计委、省质监局、省食药监局、湖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10家单位被评为先进省食安委成员单位。
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决定,对评为2017年度食品安全工作先进单位的市州、县市区和省食安委成员单位予以通报表扬,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对排名后2名的湘西自治州、郴州市政府和后5名的凤凰县、桂东县、麻阳县、衡山县、开福区政府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
省食安委要求,2018年,全省各级政府各监管部门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统一部署,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党政同责,完善监管体制,加强能力建设,践行“四个最严”,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