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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拥护宪法修改 推动全面贯彻实施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作者:徐 隽 编辑:郑珂 2018-03-14 09:2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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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在法学法律界引发强烈反响。3月13日,中央政法委在京召开法学法律界学习宣传贯彻宪法座谈会。中国法学会和相关法学研究会,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和中国政法大学、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的主要负责人和专家学者一致表示,坚决拥护、完全赞成宪法修改;认为这次宪法修改是时代大势所趋、事业发展所需、党心民心所向,对于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具有重大意义;表示要认真学习领会宪法修正案,大力宣传贯彻实施宪法,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更大贡献。

  明晰了新时代国家发展的根本任务、奋斗目标

  专家学者认为,我国宪法必须随着党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完善发展,这是我国宪法发展的一个显著特点,也是一条基本规律。

  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张守文说,“世易时移,变法宜矣”,宪法必须体现时代精神,反映现实需求。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黄进说,在新形势下,对我国现行宪法作出适当修改,体现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成就新经验新要求,是十分及时、必要的,这实际上解决了宪法的进步性、长期性和稳定性问题,保持了宪法持久的生命力。

  “现行宪法总体而言是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的一部好宪法。但社会形势发生变化,宪法也要与时俱进,符合时代发展要求,要适应新形势,吸纳新经验,确认新成果,把党和人民在实践中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上升为宪法规定,为新时代全面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宪法依据和宪法保障。” 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卞建林说。

  专家学者表示,宪法修正案明晰了新时代国家发展的根本任务、奋斗目标。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马怀德认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写入宪法,为国家发展明确了方向,反映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心声。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王轶表示,对于进入新时代的中华民族,如何回答人类所面对的一系列基本问题,宪法修正案给出了明确的回答,专门强调“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当前,立法机关正在编纂民法典,应该以宪法为指导,编纂一部具有中国特色、引领21世纪潮流的民法典。

  确保党和国家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专家学者表示,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宪法,是本次宪法修改的重大成果。

  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会长徐显明说,指导思想是国家的灵魂、民族的灵魂,是管长远的,需要通过立法的方式,沉淀为国家的基本制度,最好的沉淀方式就是沉淀到宪法当中。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宪法,使党的指导思想转化为国家意志和国家指导思想,成为全民共同的思想基础,也是国家和民族进步的巨大思想动力。

  专家学者认为,宪法从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属性角度对坚持和加强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进行规定,有利于在全体人民中强化党的领导意识,有效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家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确保党和国家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王俊峰表示,在宪法第一章总纲第一条增加“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进一步突出了党的领导的重要性、根本性、全面性和时代性。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历史的必然,人民的选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重大意义更加凸显。

  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

  与会专家学者赞成对国家主席任职规定的修改,认为有利于加强和完善国家领导体制。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张文显说,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从中国国情出发,不断探索党和国家领导体制改革,推进领导体制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其中,中国共产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解放军领导人“三位一体”的制度安排,就是对党和国家领导体制的成功探索和经验总结。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伟大实践,军队改革和国防建设的伟大实践,大国元首外交的成功实践,充分展示出“三位一体”体制的科学性、成熟性、有效性。这次修改国家主席任职方面有关规定,从制度上完善了“三位一体”领导体制,有利于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有利于加强和完善国家领导体制,有利于在法治的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对于国家监察委员会入宪,专家学者表示,这有利于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为反腐败斗争提供法治保障。

  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会长韩大元指出,宪法修正案关于监察委员会的规定,反映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成果,贯彻了党的十九大关于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部署,为监察制度的有效运行提供了有力的宪法保障。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申卫星说,此次在宪法中规定了国家监察委员会,将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宪法化、法治化,是党和国家对于腐败零容忍、“将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重大举措,也是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成果与现代法治精神的结合与发展,是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探索。

  发挥法学法律界职能作用,大力学习宣传贯彻宪法

  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与会专家学者还就宪法实施、维护宪法权威建言献策,并表示,要充分发挥法学法律界职能作用,大力学习宣传贯彻宪法,积极投身全面依法治国实践,切实履行好维护宪法尊严、保障宪法实施的职责使命。

  与会中国法学会及相关法学研究会、高等法学院校负责人表示,要加强宪法研究,丰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理论,大力宣传我国宪法制度、宪法实践,为我国的法治建设培养高素质法律人才。

  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说:“我们将立足自身的职责和优势,加强宪法学习、研究和宣传阐释等,以实际行动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好宪法。”

  王俊峰表示,全国律师协会有责任带领全国36万名律师更加自觉地维护宪法权威,更加坚定地推进宪法实施,做宪法忠实的崇尚者、拥护者、捍卫者和践行者。

  《 人民日报 》( 2018年03月14日 02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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