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记者 李慧芳 北京报道
在此次全国两会上的两院工作报告中,全国人大代表、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袁友方注意到,两院报告均提到积极推动司法体制改革与科技信息化深度融合,着力打造智慧审判、信息监督。“大数据、现代化的气息扑面而来,为公正司法、效能司法建设蓄积了新动能。”
实现所有执法办案在一个平台操作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部署了建立完善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袁友方认为,在大数据时代,确保这个部署落到实处,关键是要打造一个贯通公安、检察、法院三家的刑事司法工作平台。“那么,在不久以后,检察机关监督公安办案,不需再向每个派出所派驻工作人员,完全可以通过网上流程实现。”
统一受理立案、统一审核把关、统一移送检法机关,袁友方指出,近年来,公安机关大力推进执法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对刑事案件实行了“三统一”,并通过升级执法办案系统,所有执法办案在一个平台操作,实现了执法行为流程化、执法数据标准化、执法监督网络化。
“我们迫切希望与检法机关一起努力,破除信息壁垒、统一数据标准、规范工作流程。”袁友方建议建成集信息录入储存、查询流转、统计分析、预警监督等功能于一体的刑事司法工作平台,着力破解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封闭、流转单向、监督滞后的现状。
袁友方认为,实现这一目标,有三项具体工作需要共同推进。一是抓住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契机,加快构建以刑事证据标准为核心的刑事司法数据标准体系,确保进入平台数据的一致性。二是按照统一的技术逻辑,在保持各自信息系统构建不变的基础上,对三家现有的刑事司法信息系统优化改造,确保平台兼容所有系统。三是根据刑事诉讼法对各自职责的规定,开发案件线索、执法信息移送、受理、审查、决定、监督等工作流程和功能模块,全面实现网上移送、网上办理、网上监督。
用大数据给所有审判画出相同的“一把尺”
效能与公正,始终是司法工作的目标追求。袁友方注意到,随着民商事案件快速增长(占法院案件总数比超过85%),老百姓对提升司法效能、保障司法公平的渴盼越来越迫切。“它将倒逼审判工作提质增效、改革转型。”
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通过部署开展智慧法院建设,推动了审判质效的提升。袁友方建议,在此基础上,统筹建设一个全国法院审判案件数据资源库,统一设定案件数据标签,归集整合所有案件信息,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技术,开发对海量案件数据深度学习研究模型,完善对案件事实、争议焦点、法律适用的类脑智能推理机制,用大数据给所有审判画出相同的“一把尺”。
袁友方进一步解释“一把尺”,一是能够有效满足办案人员对法律、案例、专业知识的精准化需求,以智能提效能。二是能够有力推进类案同判和量刑规范化,预防和减少同案不同判、不同罚的问题。三是能够让当事人对裁判结果形成理性预期,有助于将更多诉讼引入诉前调解,整体上实现广范围、更深层次维护公平正义。
区别处置非法集资犯罪引发的社会矛盾
此外,袁友方指出,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尤其是非法集资案件,因为其涉案金额大、涉众人数多、社会影响广、案后社会矛盾复杂,所以极其容易引发不稳定因素。“积极防范应对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引发的社会风险,是各政法机关共同的一项重要职责。”
袁友方分析,引发非法集资的表现方式大体分为两类:一类是虚构一个项目欺骗投资者出资,相当于诈骗,致使集资者无法获利;另一类是规划启动了项目,再开展集资,但由于外部市场等因素影响,项目无法往下发展,导致不能向投资者兑现利益。
“在处置过程中,应当坚持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把打击犯罪与化解风险、维护稳定统筹起来,主动研究、主动作为。”处理的关键,袁友方认为是要理清查明集资的原由,并加以区别对待、分类处置。
袁友方还指出,从诸多西方国家和我国司法实践来看,进入诉讼程序的矛盾纠纷只有20%,余下80%的是通过诉前调解实现的。在非法集资犯罪处置上也应当坚持这个原理,从而更加有力有效地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