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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城区率先出台学雷锋鼓励保护暂行办法背后的故事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朱华 编辑:吕周阳 2018-03-09 09:2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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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地政府帮助下,“中国好人”郭德高开起了文具店。长沙晚报通讯员 范远志 摄

  长沙晚报记者 朱华

  看到老人摔倒,你是否会出手相扶?曾经有人在网络上就这个话题做了个问卷调查,结果显示有超过半数的人表示担心出意外,持犹豫态度。好人受伤、“雷锋”难做,一度成为热门话题。

  今年的3月5日“学雷锋日”,望城区率先出台《长沙市望城区学雷锋鼓励保护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望城区“雷锋”们保驾护航,也为全国的“雷锋”们打了一剂强心针,引发好评如潮。近日,本报记者走进望城区了解《办法》出台背后的故事。

  故事:全国道德模范搬进了新家

  事实上,当地一直在摸索相关举措,为《办法》出台奠定了基础。

  全国道德模范、“雷锋家乡小雷锋”周美玲就是《办法》在摸索出台过程中的受益者之一。这位曾在车轮下勇救儿童而不幸受伤的小姑娘,之前一直和父母住在路边临时搭建的小平房里,在望城区茶亭镇政府的帮助下,她家在电厂大道边建起了三层高的楼房,年前就搬入了新家。无业的父母利用楼下门面开起了茶室,家里从此有了相对稳定的收入。

  “几年来,有很多好心人帮助我,感谢大家。”周美玲受伤后,当地政府就安排了老师给她补课。周美玲回归校园后,考虑到她行动不便,学校提供了一间房供她和妈妈住宿,并安排她的妈妈在校园里打工。

  “这么多年,我要照顾他,也不能出去打工,都是一分钱当两分钱花。”9年前,“中国好人”郭德高冲进废墟中营救被困妇女,被掉落的水泥块砸伤导致下半身瘫痪。家庭重担一下子全部压在妻子周群芝身上,一点赔偿款也在四处求医中所剩无几。周群芝还记得,当时住院第一批款1万元还是当地政府垫付的。前年,茶亭镇党委书记郑波走访慰问郭德高,鼓励夫妇俩在家里开起了办公用品店。

  更让人高兴的是,当地政府对郭德高的女儿和周美玲都有教育帮扶计划,周群芝擦着眼睛表示这是他们最大的心愿:“只要女儿有出息,我们就满足了。”

  数据:望城区学雷锋志愿者多达32万

  “出了雷锋学雷锋,学了雷锋出雷锋”,在望城区,这不是口号,而是流淌在全区人民血液中的情怀和信仰,是这座“好人之城”的城市文化标签。

  这里总人口58万,其中学雷锋志愿者多达32万,遍布机关、学校、村(社区)。全区共创建450个志愿服务站点、20个“雷锋超市”和雷锋驿站,组建了“医疗服务”“法律援助”“环境保护”等六支专业志愿服务队,构建了守望相助、关爱他人的爱心网络。

  这里涌现出一个全国“学雷锋模范消防大队”、“时代楷模”先进集体,一个全国学雷锋活动示范点,一名全国道德模范,7名“中国好人”,省市“道德模范”、“长沙好人”及提名者40余人。

  望城区将每年3月确定为社会慈善捐赠活动月,3月5日为“望城慈善日”,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慈善事业,多方筹募爱心资金,并由望城区财政统筹安排补充,保障雷锋慈善基金以1亿元的启动资金,滚动开发,实现对生活困难群众的长效帮扶……

  如今,先进集体望城区公安消防大队,全国道德模范周美玲,全国劳动模范程德明,“中国好人”郭德高、胡海涛、卢松柏、李群庆、向铁梅、胡丙炎,“中国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袁虎等成为当地雷锋精神实践者的杰出代表,望城区成了不折不扣的“雷锋窝子”。

  行动:做好“雷锋精神的种子”

  “作为雷锋家乡,望城区有很多用实际行动乃至用生命默默传承雷锋精神的好人,我们不能让好人流血又流泪。”望城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周登攀向记者介绍了《办法》出台的前前后后。

  据悉,在《办法》出台之前,望城区对学雷锋人员的保护和鼓励工作就有在做,但一直没有一个规范性文件,缺乏依据。

  “望城要率先做好‘雷锋精神的种子’,在传承发扬雷锋精神方面走在前列!”去年6月,望城区委书记孔玉成明确提出,雷锋家乡在学雷锋保护方面要更加得力。在征求多方面建议和意见后,《办法》数易其稿,终于在今年3月5日正式出台。

  “《办法》的出台促进了望城学雷锋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进一步营造了崇尚雷锋式人物、崇尚好人好事的良好氛围。”周登攀介绍,《办法》明确了因学雷锋受伤、致残、牺牲的救治、救助、抚恤措施,强化了对学雷锋人员的权益保障。

  “每一个学雷锋的人就是‘钉子’,而《办法》就是背后的锤子,能让‘钉子’扎得更深更牢。”《办法》的出台得到了众多“雷锋”的一致赞扬。“中国好人”胡丙炎认为,有了好的社会土壤和制度保障兜底,再给人一个向善向上的梯子,就能最大程度激励人们攀登人性的高峰。

  制度:全方位提高“雷锋”的待遇

  细读《办法》,中间有不少措施填补了相关领域的空白。

  首先,明确了望城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机构负责学雷锋鼓励保护的日常工作,健全对学雷锋人员的长期跟踪服务、慰问和权益保障制度,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各项待遇,让学雷锋人员有了自己的“娘家”。其次,明确了“学雷锋标兵”为学雷锋人员的最高荣誉,对相关荣誉评选和表彰办法进行规范,给学雷锋人员应有的荣誉和尊重,并且通过在单位招聘,培养入党,推选担任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等方面享有优先,全方位提高学雷锋先进人员的政治待遇。

  此外,还明确规定了对学雷锋人员的兜底保障:“‘学雷锋标兵’因学雷锋负伤、致残、死亡的,其医疗、交通、护理、误工、伤残、丧葬等相关费用,由加害人、责任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没有加害人、责任人,不能确定加害人、责任人,加害人、责任人逃逸或者无力赔偿,且负伤、致残、死亡的学雷锋人员符合社会保险法律、法规规定的支出情形的,按照规定从社会保险基金中支付。采用以上办法仍未解决的费用,由区财政或区见义勇为专项资金支付。”同时在政策范围内对“学雷锋标兵”的就业及子女就学等给予优待。当学雷锋人员及其亲属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时,公安机关应当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保护,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如果因为学雷锋被人误解了怎么办?《办法》针对这一情况也有明确规定:受益人拒绝提供、不如实提供学雷锋证明材料,或者否认、捏造事实,诬告讹诈陷害学雷锋人员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公开赔礼道歉;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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