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百余名中外记者聚焦湖南代表团媒体“开放日”。在答记者问时,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杜家毫表示:反腐倡廉永远在路上,只有不断地进行自我革命,才能更好地推动社会革命,各级党委是第一位的责任,抓好党的建设,抓好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省委常委、纪委书记、省监察委主任傅奎表示:近年来,湖南省委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过程中,认真开展扶贫领域雁过拔毛问题的治理,廉洁扶贫贯穿到整个过程中。
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保持党的肌体健康,始终是我们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中央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下,湖南大力强化“四个意识”,层层落实“两个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以从严管党治党保障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建设。在全省各级党员干部的共同努力下,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在湖南形成,良好的政治生态在各级不断营造,党心民心为之一振,党风政风为之一新。
抓好关键少数,紧盯政治、经济方面的“硬腐败”。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杜家毫指出,“只有抓好关键少数,才能引领最大多数。”在惩治和预防腐败的过程中,湖南紧盯关键少数在政治、经济方面的“硬腐败”,坚持执纪审查无禁区,紧盯“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违纪问题,坚持以上率下,严格落实“两个责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大力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在党中央领导下,省委坚决查处衡阳破坏选举案,通过在全省范围内的大教育、大讨论、大反思,促使全体党员干部深刻汲取教训。同时,以全省领导班子换届为契机,大力加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狠抓换届风气监督。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共立案查处“一把手”违纪案件4265件,同比增长289.5%。省纪委先后查处了马勇、李亿龙等典型案件。
坚持标本兼治,扫除损害群众利益、脱离群众的“微腐败”。党的十八以来,湖南省结合我国国情以及反腐倡廉建设的经验和规律,提出了坚持标本兼治的正确思路,即在重视重大腐败案件的同时,也密切关注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腐败案件,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微腐败”相较于一些大案要案,虽然影响范围较小、涉及面不广,但因其离群众更近,老百姓体会更现实更深,因此,扫除“微腐败”更容易让老百姓感受到反腐败建设带来的幸福感与获得感。为此,湖南省委聚焦扶贫领域,实行精准监督,集中整治面向基层群众的“雁过拔毛”式腐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拓展,坚持“打虎”“拍蝇”齐头并进的策略,持续增强人民群众对反腐败工作的信心。仅2016年,全省就立案调查“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5675件,处理7951人,追缴资金3.69亿元,清退资金7025.06万元。
推动制度创新,整治不担当、不作为的“软腐败”。党的十八大以来,湖南在紧盯“硬腐败”、扫除“微腐败”的过程中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绩,但在个别干部身上,不担当、不作为、不负责的“软腐败”现象又有所抬头。为此,湖南各地“划红线”、“抓问责”,铁腕整治为官不为,净化政治生态环境。同时,打造常态性的制度牢笼,运用制度和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切实铲除腐败滋生土壤。从出台“一意见一办法”推进制度体制改革,到建立省委“五人小组”听取巡视工作汇报制度;从加强司法制度建设,到提升反腐败执法效能;从省市县纪委派驻监督全覆盖,到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一系列设计科学、密切配合、严格实施的反腐制度大网形成,标志着湖南反腐倡廉制度的逐步建立健全,彰显湖南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更加规范完善。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指出,“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越是关键的时刻,就越是需要不断巩固来之不易的反腐败斗争成果,越是需要各级党员干部干净履职、务实担当、锐意进取、再创佳绩。虽然,在过去的五年里,湖南各级党委、纪委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也必须保持谦虚谨慎、戒骄戒躁的清醒头脑,决不能有松口气、歇歇脚的想法。要充分认识到一些顽瘴痼疾还没有得到根治,一些深层次问题才刚刚破题,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推进湖南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还要严字当头、步步深入、善作善成,不断开拓全面从严治党新境界,为新时代各项事业迈步前行汇聚磅礴的正能量。
文/汪东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