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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县通报11起“四风”问题典型案件

来源:红网 作者:赵伟雄 编辑:杨滋 2018-02-09 15: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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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时刻2月9日讯(通讯员 赵伟雄)2月8日,岳阳县纪委对近期查处的11起“四风”问题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

  1.岳阳县新墙镇原民政所所长付火保违规收受红包礼金问题。2014年10月至2015年春节期间,付火保收受三合敬老院工作人员万某、汪某红包礼金共计1.9万元。2016年12月22日,付火保将收受的1.9万元礼金上缴新墙镇纪委。2017年12月,付火保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岳阳县二中高一年级组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6年下学期至2017年上学期,县二中高一年级组采用截留学生校服款、隐瞒学生学费收入等方式,私设“小金库”,资金总额达109464元;分管副校长戴劲松、高一年级组长方亮、副组长周华、毛卫东、杨向科等人利用“小金库”违规发放津补贴共计30000元,违规处理高一年级组招待、购物、送礼、个人开支等问题。2017年12月,戴劲松、方亮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毛卫东、周华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杨向科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县二中校长陶六星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岳阳县毛田镇原志元村原党支部书记许孝滥发误工补贴问题。2015年1月至2016年2月,许孝在原志元村违规领取误工补贴共计800元;此外,许孝还存在虚报冒领惠农资金、树苗及运费款等严重违纪问题。2017年12月,许孝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4.岳阳县张谷英镇饶村村党员付军民违规操办生日宴问题。2017年10月2日,付军民为妻子庆祝60岁生日、为长孙庆祝12岁生日,在饶村村槐花组自己家中摆设宴席22桌,并接受了部分党员、群众的礼金。2017年12月,付军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岳阳县原杨林乡城山舟村党员龙凯波违规操办乔迁宴问题。2017年10月21日,龙凯波以新房乔迁为由,在原杨林乡城山舟村百货超市摆设宴席24桌,并接受了部分党员群众的礼金。2017年12月,龙凯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岳阳县公田镇原媳岭村党支部书记马岳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组织并参与公款国内旅游问题。2016年4月,时任村党支部书记马岳顺在各组长强烈要求下,借合村之机,与时任村主任熊辉、计生专干曾凤霞等人组织该村八个组的组长和部分党员、村民代表等共39人到韶山、张家界旅游两天,并伪造媳岭村公路硬化工程合同处理该旅游费用开支2万元。2017年12月,马岳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7.岳阳县水务局财务股原股长陶大兴违规使用公款支付娱乐费用问题。2015年2月14日,陶大兴招待某公司客户在凤鸣休闲钓鱼中心钓鱼,共计花费1200元。2016年2月29日,上述钓鱼消费在县水务局天泽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财务账目中报销。2017年12月,陶大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8.岳阳县水务局岳坊水库管理所副所长刘康违规使用公款支付娱乐费用问题。2015年9月29日,水库管理所电站扩容改造时,刘康在万福来娱乐城招待客户唱歌娱乐,消费900元,后在该所公款报销。2017年12月,刘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9.岳阳县水务局水政监察大队副大队长刘凌波、监察员唐小阳违规使用公款支付娱乐费用问题。2015年5月4日至8月17日,县水务局水政监察大队在岳阳县万福来娱乐城唱歌消费五次,共计开支2610元,均在该大队进行了财务报账,其中由刘凌波经手签单三次,共计1060元;由唐小阳经手签单两次,共计1550元。2017年12月,刘凌波、唐小阳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0.岳阳县新开镇水务站工作人员刘庆辉违反规定,工作日中餐饮酒问题。2017年9月25日,马店村付某某招待刘庆辉等人在马店“实惠餐馆”吃午饭,刘庆辉违反规定,工作日中餐饮酒。2017年11月,刘庆辉受到警告处分。

  11.岳阳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干部李红燕违反工作纪律,请假期满逾期不归问题。李红燕身为国家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上班时间经常迟到早退,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2014、2015年两年累计旷工达30天,造成不良影响。2017年10月,李红燕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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