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1月27日讯(记者 刘玉先)2017年12月7日,株洲第一本农民建房规划许可证在攸县网岭镇颁发,这是2017年3月1日株洲市农村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后一项看得见的成就,对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促进株洲城乡一体发展和美丽乡村建设具有重要作用。
这也是株洲自2015年12月开始行使地方立法权以来,已制定的3部地方性法规之一,另外两部地方性法规为:株洲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和城市综合管理条例。其中,城管综合立法依照近60部上位法律法规,召开各类座谈会100余次,采纳各方面收集到的500余条意见建议,修改草案20个稿次,形成26项“株洲创制”,在全国新获立法权设区的市中开创了先河。
1月27日上午,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株洲代表团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会议上,省人大代表、株洲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刘光跃就增强人大常委会工作实效进行发言。
在刘光跃看来,增强人大工作实效主要从四个方面来发力。把坚持党的领导溶入血液,以思想自觉引领行动自觉;把寓支持于监督之中的理念贯穿人大监督全过程,以正确监督、有效监督推动工作落实;把重视立法和注重法律实施相促进,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把人大讲程序有形式但决不搞形式主义作为重要遵循,以规范的程序确保公正和权威。
其例举的农民建房规划许可证颁发正是重视立法和注重法律实施相促进,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的一个缩影。
具体到以正确监督、有效监督推动工作落实,刘光跃认为,要做到依法行使监督职权,正确、有效监督,首先题目要选准。如2017年,株洲市人大常委会根据市委决战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对全市实施脱贫攻坚工作进行专项评议;今年准备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广“一门式”政务服务,大力推动以“最多跑一次”为核心的“放管服”改革作为专项评议,这些都是市委中心工作和全市发展大局。其次时机要适当。主要是立足于推动工作,市委决策部署一定,马上安排实施,不放“马后炮”。去年脱贫攻坚专项工作评议,年初就部署,6月交办审议意见。另外要做到“三提前”,对各项议题,在制定工作方案和实施过程中,提前调查研究,提前与“一府两院”沟通,提前形成调研报告和审议建议意见。还有就是抓落实,不是审议意见书一交办就万事大吉,而是跟踪问效,“一锤接着一锤敲”。
如何把人大讲程序有形式但决不搞形式主义作为重要遵循,以规范的程序确保公正和权威,也是刘光跃在实际工作中一直坚持和践行的准则。
坚持讲程序方面,刘光跃介绍,比如城管综合立法经过常委会会议三审四表决,人事任免进一步规范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到会拟任职发言、审议票决、颁发任命书、向宪法宣誓、对外公布”等环节步骤程序等等,取得应有的效果。
“但我们决不搞形式主义。”刘光跃补充,如在常委会开会期间,主任会议认为需要提交讨论的问题,坚持分组讨论。对人大代表视察活动,采用了小组明察暗访的方式进行,然后对人大调查报告提出建议意见,效果很好。
“今年还准备参照政协委员以界别划分的做法,根据代表所从事职业和专业特长,将代表分成不同的专业小组,分组开展监督工作,提高监督工作的专业水平,切实增强监督实效。”刘光跃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