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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李艳:加强心理健康与法制教育 减少青少年犯罪

来源:红网 作者:冯刚 肖懿 编辑:陈雪骅 2018-01-27 23:3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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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大代表、临湘市六中教师李艳。

  红网时刻1月27日讯(记者 冯刚 肖懿)“根据近年青少年犯罪数据来看,青少年犯罪现状主要是犯罪情节恶劣、犯罪年龄趋于低龄化、团伙犯罪增多,犯罪诱因简单、突发性、盲目性突出等等。”湖南省人大代表、临湘市六中教师李艳认为,要减少青少年犯罪心理的产生和犯罪行为的发生,主要从学校、家庭、社会等方面加强青少年的心理健康教育和法制教育。

  2017年11月12日,湖南省沅江市第三中学47岁的老师鲍方在办公室遇刺身亡,刺死他的,正是他教了3年的学生罗某杰。除了这起影响全国的湖南益阳”弑师案”外,青少年违法犯罪现象屡见报端。青少年(14-25周岁)犯罪在我国刑事案件中占50-70%。未成年(14-18周岁)犯罪已高达12%。其中有很大一部分来自于校园欺凌(暴力)。

  李艳说,青少年犯罪出现了很多新特点。而青少年犯罪心理便是引起犯罪行为的根本原因。如:青少年处于生长发育阶段,各方面不成熟;自我约束力弱;道德意志力不强,受到社会影响价值观念扭曲;缺乏阅历没有是非观念等因素导致青少年犯罪心理的产生。

  “学校应设立‘心理咨询室’,开设心理健康课程,统一课程标准,配备专业的心理健康教师”。李艳说,无论是小学,中学还是大学,都应该开设相应的心理课程,并且加大课程量。引导青少年走进心理学,深入地认识自己,发现自己因不适应内外环境而产生的各种心理问题,及时调控自己,恢复内心的平衡,提高自己应对各种人生难题的能力;另外,鼓励青少年在面对烦恼时多进入心理咨询室,和心理老师们谈谈自己的烦恼,及时的排忧,以免情况恶化。

  “留守儿童是我们的一大社会问题,家庭教育的缺失,监管的缺位都会因青少年缺少关爱,容易走上歧途。另外,家庭原因是青少年犯罪心理形成的另一大原因。”李艳建议全社会关爱留守儿童、关注家庭教育,对监护人实行必要的教育和培训。

  “在进行心理健康教育的同时,也要开展法制教育,将法制教育与心理健康教育结合起来。”李艳建议,司法机关可以和家庭、学校等联合进行专题教育,如在学校设立法制副校长,组织学生讲座、参观法庭、监狱等活动,让青少年知法懂法,不去触碰法律的底线,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李艳说,预防青少年犯罪是一项社会系统的工程,社会、学校、家庭、司法都要做到重视青少年的心理健康,普及法律知识,防微杜渐,从根本上预防青少年的犯罪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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