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社区每年要开具上千份证明,委员建议:
为分房子,上门女婿求盖“入赘证明”章;为离婚,夫妻经常吵架求盖证明章;为开淘宝店,小年轻求盖“不扰民”章;为注册公司,求盖居民住宅住房变更为经营性用房章……社区公章的使用,已经远远超出居民自治组织的职能范畴。谢宏委员带来提案称,社区不应当承担与职能无关的事务,也不能承担超出职能范围的证明并加盖公章的责任,建议统一编制公布全省社区开具证明材料清单、坚决取消不合理的社区证明。
■记者 叶子君
需社区证明事项达110多项
谢宏在调研中发现,社区公章几乎成了“万能章”,各类证明都来找社区加盖公章。社区“万能章”现象主要体现在盖章太多、太滥、太累。
社区公章的盖章名目多、数量大,社区不堪重负。除盖“入赘证明”章、经常吵架证明章等外,还有求盖退休证明章、求盖居民遗失家电发票章、邮局包裹收件人姓名有误求盖证明章、异地就医求盖证明章、居民家中死亡求盖证明章、求盖家庭关系证明章、求盖独生子女证明章、求盖生活困难证明章等等……据不完全统计,需要社区开具证明的事项高达110多项,一个社区一年为辖区居民开具的各种盖章证明就高达上千份,这对于只有5-9名工作人员的社区来说,不仅超出了社区职责范围,也加重了他们的工作负担,“还给办事群众设置了阻碍。”
不该由社区证明的占2/3
此外,由于出证内容杂、项目乱,社区难以把握。谢宏调查了解发现,盖章求证项目中,不该由社区出证、或虽可出证但社区难以掌握和核实的事项,约占总数的三分之二,其中一部分是要求社区出具一些本应是职能部门出具的证明,例如居民婚姻状况应由民政部门出具,居民有无犯罪记录应由公安部门出具,“这些证明都推到社区,明显是找错了责任主体”。
另一部分是一些单位自身能掌握的情况,也要求社区出具证明,如居民在申请廉租房时,房产部门要求社区出具居民有无商品房、福利房证明等。还有一部分是要求社区证明一些难以了解的情况,如医保部门在居民外地受伤住院时,要求社区盖章证明情况属实,遇到无从调查核实的事项,社区就不得不经常身陷“盖与不盖”的两难境地。
对于一些部门、单位随意要求社区出证明的现象,居民也很反感,明明凭有效证件就可以证明的事项,偏偏要求居民多跑一趟社区。
尽快启动证明材料清理
谢宏建议湖南省尽快启动省市县乡四级证明材料清理工作,针对社区负担重、群众办事难的突出问题,统一编制公布全省社区开具证明材料清单,坚决取消不合理的社区证明。对于清单中保留的证明事项,各相关部门需明确办理用途、法律依据、认定标准和规范文本,并以办事指南的形式向社会公开,方便群众办事,形成社区证明材料全省“一张清单”管到底。清单公布后,严禁各部门、各单位变相新设证明材料及清单之外的证明材料,切实做到最大程度为基层减负,最大程度便民利民。
几天前,山东省率先在全国统一编制公布了全省统一的村(社区)开具的证明材料清单,这给谢宏带来期望,“说明这项举措是切实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