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企业更多利用法律武器来试图“反击”时,存在10多年的职业打假人群体的地位稍显尴尬。一审法院以依据不足为由驳回诉讼请求后,知名职业打假人王海近日在微博上继续为对六个核桃的诉讼发声。而另一职业打假人叶光(本名聂坤华),去年来,一直与泸州老窖“较着劲”,但不少诉讼均已告负。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法律、法规对职业打假人监管正日趋严格。2017年12月16日,在由新华社瞭望智库&《财经国家周刊》举办的一场闭门研讨会上,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颜茂昆透露,未来将逐步遏制“职业打假人”的牟利性打假行为,基层法院和工商部门遇到职业打假时可参与借鉴。
最高法年内的一次发文,更代表了其对职业打假人的态度。2017年5月,最高法办公厅下发了对工商总局办公厅《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5990号建议的答复意见(法办函【2017】181号)》(下称《答复意见》)。其中虽肯定了职业打假人对于增强消费者的权利意识,但也指出,“就现阶段情况看,职业打假人群体及其引发的诉讼出现了许多新的发展和变化,其负面影响日益凸显。”
职业打假不规范引各方关注
12月16日举行的前述闭门研讨会,参会的包括除了上述相关部门,泸州老窖、小狗电器等相关政府部门官员及企业界人士,也就如何从信用建设角度打造营商环境进行深入探讨。会上,围绕“职业打假人”的话题屡被提及。其中,参会企业代表针对职业打假人给出他们的看法。
小狗电器创始人檀冲认为,“职业索赔”对打击假冒伪劣和维护公共利益的作用十分有限,同时职业索赔行为占用了大量行政和司法资源,给正常的市场监管工作带来负面影响。
泸州老窖法务部部长冯创称,2015年9月份至今,泸州老窖遭遇到针对产品标签的诉求案件226件,行政投诉198件。不过,在这些案件中泸州老窖未有一起败诉。但这些案件和诉讼都给企业的品牌和经济方面都已带来不小影响。
冯创所指的是泸州老窖此前遭遇的“二曲酒标签事件”,曾引起不少关注。2016年5月,泸州老窖就此专门发布公告称,近期出现众多关于泸州老窖二曲酒标签的诉讼案件。“原告或仅以商超公司单独作为被告,或以商超卖场公司和泸州老窖作为共同被告”,以“二曲酒标签标志存在误导、欺诈”等为由,并要求给予3倍或10倍赔偿。
泸州老窖公告所指的“原告”诉讼多为叶光团队发起。
“二曲酒标签事件”仍未了
2016年3月19日,叶光在其叶光打假维权网发文,认为泸州老窖二曲酒在标签上有问题。同时,叶光团队在全国范围内大量扫货泸州老窖二曲酒。
彼时,叶光接受《重庆晨报》记者采访时称,该团队购买的总金额已超过了240万元,按照“退一赔十”,陆续起诉之后,索赔总额将超过2400万元。
叶光在文中还附上了由第三方鉴定机构银川鉴证知识产权司法鉴定所(以下简称银川鉴证所)出具的鉴定意见书。鉴定书认为,“泸州老窖二曲酒/幸福时刻”的产品配料表不符合《通知》和GB/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规定。该鉴定书的签发人为银川鉴证所的负责人李宝玉。
银川鉴证所遵照第三方送检规定程序,曾委托银川市兴庆区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银川市兴庆区消调委),向法定食品检验专业机构宁夏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二站送检,并采信该检测站的最后结论。
泸州老窖方面则表示,所谓银川鉴证所在从事上述活动时已经早已被终止司法鉴定资格,即便具备资格,鉴定所法人代表作为民事起诉的原告,又出具有利于自己的鉴定意见报告书,也是一场闹剧。而“银川市兴庆区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更是一家子虚乌有的机构。
一名接近此次诉讼的知情人士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除叶光以外,时任银川鉴正知识产权司法鉴定所法人代表李宝玉也进行起诉,分别于2015年11月15日和2015年11月18日向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起诉泸州老窖二曲酒标签标识不符合相关食品安全标准,同时该鉴定所分别于2015年12月20日和2016年3月7日向另一职业打假人于永娥和聂坤华(即叶光)分别出具了泸州老窖二曲酒的鉴定意见报告书。
记者从权威渠道获取的信息显示,宁夏司法厅未将该所和六名司法鉴定人纳入2015年度《国家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宁夏分册)》,2016年也没有纳入此名册。
根据司法部发布的《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国家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是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从事司法鉴定的法定依据。”也就是说,李宝玉在从事上述行为时,其实际控制的银川鉴正知识产权司法鉴定所实际上已经被终止了司法鉴定资格。
对于当初的鉴定意见和“兴庆区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相关情况,12月26日晚间,《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致电李宝玉,他对此不愿多说,“事情已经过去一两年了”。
关于泸州老窖二曲酒标签问题一事,国家食药监总局和四川省食药监局就泸州老窖二曲事件作出书面回复,认定泸州老窖二曲酒产品并无食品安全问题,也不构成误导、欺诈消费者行为。
对于这一结果,叶光并不认同。12月26日,叶光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泸州老窖二曲酒虽不存在质量问题,但其标签会给消费者造成一种纯粮错觉。他还透露,一审败诉后,针对泸州老窖二曲酒的二审目前仍在进行中。
但泸州老窖方面则强调,叶光对泸州老窖二曲酒的二审、再审事实上均已被驳回。其向检察院提起的司法监督请求亦被驳回。
企业盼职业打假更规范
遭遇职业索赔人的远不止泸州老窖一家,知名互联网坚果品牌三只松鼠也是其中之一。据三只松鼠《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披露,2017年4月~6月,三只松鼠相继在重庆市巴南区、成都市青羊区、重庆市江北区被自然人晏勇起诉。
晏勇以其购买的三只松鼠奶油味瓜子标示的脂肪含量与实际含量不同以及三只松鼠鱿鱼丝使用了配料淀粉而未在标签中注明为由,要求三只松鼠退还货款共计1.124万元,承担10倍赔偿共计11.24万元,并承担相关诉讼费、检测费共计1万元。
就上述诉讼事件,12月22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致电三只松鼠并发送采访函,对方相关人士告诉记者,公司每年确实会遭遇到不少职业打假人的诉讼,但是由于公司正处于IPO缄默期,不便回复。
实际上,对于职业打假人,不少遭遇的商户也感到矛盾。国内一家公司以B2B电子商务业务为主的IPO公司也遇到类似麻烦。据该公司披露,2017年6月,公司被某一自然人起诉,该自然人以产品责任纠纷为由,要求退回购物款6.498万元,并承担10倍赔偿金64.98万元。
“根据原告提供的检测报告和产品生产商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自查,未发现原告购买的海参检测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是否存在包装标示问题尚需法院进一步审定。”12月25日,该IPO公司对记者表示。
对职业索赔人群体,该公司认为,“职业打假人的出现,对于消费者来说起到了一定的维权作用,但是职业打假行为正在逐渐演变成立一种以打假来逐利的行为。公司目前无法对职业打假人这类群体发表明确意见。”
记者还注意到,另一家同处于IPO状态的从事药品、保健食品零售业务的企业披露称,2016年8月,一名自然人因在公司某店内购买某保健品与其产生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并提起诉讼,要求退还货款3.18万元、并10倍赔偿31.8万元。
该公司《招股说明书》显示,截至2017年6月30日,企业正在进行的诉讼案件还有多起,其中绝大部分为产品责任纠纷,但诉讼标的金额普遍较小,绝大部分系职业打假人行为。
但不可否认的是,部分企业或多或少都存在一些问题,因此被职业索赔人“盯上”。有分析人士认为,职业索赔人的行为,仍然对打击假冒伪劣、震慑不法经营者有一定积极作用。在目前假冒伪劣产品仍存的市场状况下,应通过引导、规范职业打假,使它们起到真正的积极作用。职业打假人在恪守法律准则依法打假的同时,应遵守注重商业道德。
冯创认为,全民参与打假,本是治理假冒伪劣商品的一个有效渠道。但对于“职业索赔人”的违法违规行为,希望监管部门能对市场进行更常态化、长效化的监管。
最高法的前述《答复意见》还指出,“目前出现了越来越多的职业打假人、打假公司(集团),其动机并非为了净化市场,而是利用惩罚性赔偿为自身牟利或借机对商家进行敲诈勒索。更有甚者针对某产品已经胜诉并获得赔偿,又购买该产品以图再次获利。上述行为严重违背诚信原则,无视司法权威,浪费司法资源,我们不支持这种以恶惩恶,饮鸩止渴的治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