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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卖房者证明“2是二”无异于犯二

来源:红网 作者:王彬 编辑:王俞 2017-12-29 00: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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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系红网第三届全国大学生“评论之星”选拔赛参赛作品

  12月27日,一份证明“火”了。由南京市雨花台公安分局梅山派出所开具的证明显示:梅山生活区201幢2单元301室即是201幢二单元301室,二者是同一地址,特此证明。派出所在证明上还附了一段话,请相关部门多为老百姓考虑,不要让老百姓跑来跑去耽误时间。这份“奇葩证明”随即在网上引发热议。(12月28日澎湃新闻)

  这几年,各类奇葩证明的消息在舆论场就没消停过。这类证明虽然有一定的奇葩倾向,但要求开证明的一方所想获取的证明内容,基本属于确实难以确定的信息。这样的话,要求开这些证明顶多算过度谨慎,被“死板机械”所囿,不懂“化繁为简”。

  可因房产证上的地址和户口簿上的登记地址里的单元数字表述不同,一个是数字“2”,另一个是文字“二”,房产部门就要求想卖方的房主去派出所证明“2是二”。明眼就能看出来的并完全可以确定的信息,为何还要让当事人去跑腿折腾?这真是“二到家”了。

  至于警方“不要让老百姓跑来跑去耽误时间”的怼和为老百姓着想的“开证明”,态度和气势上都没问题,合情也合理。但若换个角度看,就有问题了。

  怎么说呢?公安部老早就发通知,要求各级公安部门不再开具18类证明,这份通知不仅是给公安部门看的,也是给那些要求公安部门开证明的部门看的,此次“2是二”的证明也属其中。可现实是,这样的奇葩证明还是会出现,会牵绊公众的正常生活,也逼迫警方的怒怼屡次上演,甚至还让警方做出为老百姓着想“开证明”的这种现实让步。

  从近几年的案例来看,公安部门是相对规范的,也守住了为民本心,如此,焦点无疑就应该放在那些要求开奇葩证明的相关部门上了,对这些部门的整治和规范也就势在必行。

  说白了,最大的问题就是,没有做到对那些要求开奇葩证明的相关部门进行较好的钳制。虽然国家在整顿疏解,但他们真开了奇葩证明,还是很难受到明确的处罚,这便是症结。这样看,相应的投诉渠道和具体的惩戒规范手段,都应该更加具体而明晰化。还有就是,在规范的同时,也得平衡好“真严谨”和“太奇葩”的关系,既要处理奇葩证明,也不能失掉工作的严谨性。

  文/王彬(浙江传媒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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