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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县城乡居民医保向建档立卡贫困群众追补待遇312万元

来源:红网 作者:龚再蓉 叶跃辉 编辑:王津 2017-12-01 11:3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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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时刻12月1日讯(宁乡分站记者 龚再蓉 通讯员 叶跃辉)巷子口镇狮冲村村民陈立冬患尿毒症,今年8月初以来,在省人民医院进行特殊门诊透析治疗19次,通过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医疗费用1.5万多元。11月29日,宁乡县人社局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中心向她的社保卡绑定银行账号拨付1649元,追补其作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所享受的提标待遇。此次,宁乡县通过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共向贫困群众追补待遇312.4万元,惠及8520人次,将于12月5日前全部拨付到位,助力脱贫攻坚的深入开展。

  四项优待政策惠及广大贫困群众

  今年以来,就建档立卡贫困群众这一特殊群体,宁乡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推出了系列优待政策。这些优待政策包括:一是个人缴费部分免缴,保费由县财政予以全额补助;二是在协议(定点)医院的住院费用(按项目付费、病种付费等除外),报销比例比一般人员的报销比例提高10%(但政策范围内费用报销比例最高不超过95%);三是大病保险报销起付线比一般人员降低50%;四是儿童白血病(限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限房间隔缺损、室间隔缺损)、消化道肿瘤(限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限特殊门诊透析治疗)等四类九种大病,在规定医院住院治疗、经医院医保科审批符合规定临床治疗路径后按单病种收付费的,其报销比例提至90%(儿童先心病100%)。

  根据上级相关规定,上述优待政策都有明确的细则,其实施时间各有不同。其中,报销比例提高10%从7月1日医保系统设置到位,结算时自动实现,对年内住院费用在医保结算时未提高报销比例的,全部进行手工追补。四类九种大病报销比例提高自今年8月1日起实施,其中终末期肾病(尿毒症特殊门诊透析)于11月18日医保系统设置到位,其余三类八种大病于9月底医保系统设置到位,结算时自动实现。从8月1日到医保系统设置到位期间应提高报销比例的,全部进行手工追补。

  310多万元追补待遇减轻贫困群众负担

  “医保政策这么好,真是帮了我们的大忙。”11月28日,得知宁乡县人社局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中心已将1万元追补待遇拨付到位后,沙田乡宝云村村民符永泉再次发出了这样的感慨。他于2008年摔伤致三级残疾,从此日常行动不便,更不用说做多少体力活。顶梁柱塌下来后,一家的收入受到很大影响,成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去年10月,符永泉正上小学的儿子被确诊患上白血病,使这个贫困家庭雪上加霜。今年,其儿子已住院治疗13次,医疗费用达42.03万元。通过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住院报销7.5万元,作为贫困户追补1万元,大病保险报销20万元。合计报销医疗费用28.5万元,为这个贫困家庭提供了有力支撑。

  为使追补待遇尽早发放到位,宁乡县人社局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中心工作人员加班加点做了大量工作。11月16日,通过市人社局信息中心系统后台调取相关数据统计,从1月1日至当天,全县享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的贫困群众达29630人次。之后,依据相关政策标准,逐一筛查比对,确定8520人次符合享受追补待遇条件,并逐个计算、核定追补金额。然后,由乡镇(街道)就追补情况进行公示,并逐一通知到人。追补资金划拨到追补对象社保卡银行账户,对部分暂未制社保卡的对象,由乡镇(街道)收集个人银行账号等资料。11月27日,追补待遇拨付正式启动。至30日,已开通社保卡贫困群众的追补待遇全部拨付,共计7725人次285.4万元。剩余部分,待银行账号等资料收集到位后陆续拨付,预计最迟于12月5日全部拨付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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