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首页 | 新闻热线 | 在线投稿
当前位置:

工人日报:网购平台隐私条款九成不达标威胁个人信息保护

来源:《工人日报》 作者:杨学义 编辑:redcloud 2017-11-20 10:28:57
时刻新闻
—分享—

  本报讯 (记者杨学义)“双十一”期间,于鑫收到了不同网购平台发来的10多条短信,提示他“双十一”期间有大幅促销力度。“确实在这些网站购物过,但不太需要他们这样密集地提醒我”,于鑫对这种“骚扰”很反感。

  近日,某第三方机构对国内100家购物类平台隐私条款进行了测评,结果显示只有10家达到合格标准。测评结果显示,购物平台最普遍缺失的条款为“给予用户退订或拒绝商业信息的权利,提供有效途径及操作指引”。购物平台出于向用户推销促销活动和商业广告等商业信息的需要,往往会搜集用户的个人信息和购买习惯,而用户则很难找到退订途径。此外,用户很难得知平台搜集个人信息之后的使用目的、用途和使用范围。

  在北京市工作的陈女士最近经常收到保险、早教培训等行业的推销电话。“之前主要在不同的电商平台上购买母婴产品,联想到收到的推销信息都是关于孩子的,所以我怀疑是这些平台泄露了我的信息。”她说。

  其实,陈女士的怀疑并非空穴来风,近年来通过窃取个人信息并以此牟利的事件时有发生。今年7月份,浙江温州警方破获一起黑客攻击网络、窃取用户信息的案件。犯罪团伙作案100多起,骗取金额高达1000多万元。今年6月,网络平台“小红书”也被指泄露用户个人信息,50名用户损失金额多达87万元。

  2016年中国网民权益保护调查报告显示,有37%的网民因收到各类网络诈骗而遭受经济损失,84%的网民亲身感受到个人信息泄露带来的不良影响。

  在北京市一家电商平台工作的徐晓告诉记者,激烈的市场竞争让从业者不得不尽可能获取用户信息。“搜集用户的个人信息,一方面是为了推送用户可能需要的商品,另一方面也是为改进用户体验。你不搜集,别人就会搜集,你的订单量就上不去。”

  尽管是为了自身发展,一些电商平台却没有做到自律。今年3月,杭州警方组织开展打击网络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从警方破获案件后的情况来看,多是科技公司内部员工利用承接信息系统建设的权限便利,非法贩卖公民个人信息。

  今年6月1日实施的《网络安全法》规定,网络运营者不得泄露、篡改、毁损其收集的个人信息;未经被收集者同意,不得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不过有专家表示,目前针对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法规操作性比较差、难以有效执行,针对其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不大,且相关监管细则也未跟上。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返回专题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