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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批次不合格食品的通告(2017年第41号)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 编辑:洪政 2017-11-18 15:5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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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2017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近期,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监督抽检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饮料,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批次等10大类644批次食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食品624批次,不合格食品20批次。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的20批次食品涉及的被抽样单位、标称生产企业、产品、检验项目和检验机构为(详见附件1):

  (一)肉制品:益阳千岛山水产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黄金脖和香辣脆骨均检出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和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益阳缺牙齿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圈圈脆骨和缺牙齿黄金鸡爪均检出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和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湖南新聪厨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腊味合蒸(酱卤肉制品)检出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常德市武陵区德行天下商行销售的湖南安乡顺发九三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九三酱板鸭检出总砷(以As计)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以上食品检验机构均为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食用农产品:王一实业集团衡阳香江百货有限公司红湘店(地址:衡阳市蒸湘区石坳48号新盛花园1层)销售的河老虎(淡水鱼)检出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蔬菜制品:益阳市塔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藕遇脆藕和哈哈毛豆均检出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益阳金仕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毛毛豆检出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 岳阳市川康酱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独辣之王(酱腌菜)检出铅(以Pb计)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精制剁辣椒检出铅(以Pb计)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以上食品检验机构均为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四)水产制品:株洲平姐永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口味鱼、香辣鱼和QQ小鱼均检出镉(以Cd计)(以脱水率折算)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五)水果制品:浏阳市关口天乐食品厂生产的冬瓜丁检出霉菌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浏阳市关口家盛食品厂生产的金桔花检出铅(以Pb计)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检验机构均为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六)饮料:湘潭市玉池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御井堂包装饮用纯净水检出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七)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安化三农油脂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茶籽调和油检出过氧化值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湖南省康多利油脂有限公司生产的康多利野茶油检出苯并[a]芘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检验机构均为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不合格食品的生产经营单位,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求长沙、株洲、湘潭、岳阳、常德、益阳等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停止销售、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彻查问题原因,全面整改,并对相关企业依法进行调查处理。请长沙、株洲、湘潭、岳阳、常德、益阳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于2017年12月15日前将调查处理、产品控制、违法行为查处、原因排查及生产经营企业整改情况向社会公布,并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所检项目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产品包装标签明示值的合格食品624批次(详见附件2)。

  特此通告。

  附件:1. 肉制品、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饮料,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食品类别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信息

  2. 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 饮料,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批次等食品类别监督抽检合格食品信息

  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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