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洞庭湖生态经济区绿色产业发展现实基础
1.绿色农业基础良好
湖区耕地面积175.2 万公顷,水产养殖面积35.3 万公顷,是亚洲最大的芦苇产地和世界最大的淡水珍珠养殖基地,我国重要的大宗农产品生产基地(粮食、棉花、油料、淡水渔业产量分别约占全国的2.3%、6.4%、4.7%和7.8%),矿产资源丰富,雄黄、金、锑、钨、钒产储量在全国占有重要地位。依托湖区资源、区位等综合优势,已形成优质粮棉油、果蔬、畜禽、水产等农产品加工产业体系,拥有261家国家和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
2.绿色工业体系较完整
2014年,湖区规模工业总产值11399亿元,同比增长6.58%,“十二五”期间年均增长11.3%,其中湖南部分占全省的28.3%。洞庭湖生态经济区绿色工业的发展主要是以高新技术产业为引领的。湖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势头良好,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产品逐步增加。
3.绿色服务业稳步上升
目前湖区第一产业发达,第二产业的发展体系相对比较完整,产业基础良好,蕴藏着巨大的发展潜力。第一二产业的迅速发展为第三产业的提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也从资本、技术和人力等各个方面提供了强劲的支撑。现阶段,洞庭湖生态经济区第三产业总体发展状况较往年已有较大幅度提升。第三产业发展较为迅速,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产业逐步成为湖区工业经济中的重要力量和发展方向。
4.已出台的绿色产业发展政策
有了规划,还需要有具体实施的路线方针。根据《国务院关于洞庭湖生态经济区规划的批复》(国函〔2014〕46号)精神,就加快推进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建设,湖南、湖北相继出台相关实施意见,指导洞庭湖生态经济区的建设。其中湖南省委、省政府于2014年10月17日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的实施意见》(湘发〔2014〕19号),该意见明确从生态文明、基础设施支撑、产业转型发展、城乡一体化发展、社会民生事业发展等5个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建设任务。
二、洞庭湖生态经济区绿色产业发展存在问题
从当前的发展状况来看,洞庭湖生态经济区有着良好的经济基础、政策保证,绿色产业具备极大的发展空间与潜力,但仍存在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1.现代农业发展质量不高
湖区一直以来都肩负着粮食主产区的重任,政府对湖区的农业十分重视。但是作为“天下粮仓”的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商品粮基地核心地位明显下降。湖区水污染负荷增加,超过水环境容量,水生动植物种群结构遭到破坏,水产资源减少,甚至危害人类健康。
2.绿色化发展迫在眉睫
在过来较长的一段时间里,湖区人民一直都是“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由于缺乏绿色化发展理念和机制,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的矛盾日益凸显。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当前的主导产业仍然是冶金、石化、建材、造纸等高能耗、重污染行业,湖区(湖南部分)内石油、造纸、纺织等行业在全省占有相当大的比例。
3.产业集聚能力不足
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内工业园不少,但分布零散、无序,且经济支撑能力并不足。企业数量也并不算少,但基本上都是中小企业,缺乏引领经济发展的领头羊和重大绿色项目,产业集聚力不足,产业关联度不高,产业整合度不够,协同效应不明显,产业配套能力差,聚集效应难以实现。
4.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
过去湖区一直把防洪保安作为首要任务,并且肩负粮食主产区的责任,为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牺牲了一些工业化发生的机会,也影响了第三产业的发展。农业生产比较利益偏低,导致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民生事业薄弱。
5.行政化弊端凸显
在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内,产业同质化问题明显,区域内协调机制还处于构建初期,特别是整个区域范围不仅跨市,而且还跨省,目前制定的相关政策还不能真正落实到位。
三、洞庭湖生态经济区绿色产业发展对策建议
在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发展绿色产业,不仅要按照绿色经济发展规律的内在要求,而且必须有效利用区域内具有独特的资源禀赋,走出一条具有区域特色的绿色产业发展新路子。
1.因地制宜,加快发展现代高效的绿色农业
在绿色农业方面,洞庭湖生态经济区作为粮食主产区的重任在肩,这是不可改变的事实和不可推卸的责任。
2.扩展产业链条,增强产业聚集能力
在绿色工业方面,湖区宜整合现有零散、无序的工业园区,引导各工业园区向绿色产业集群发展,可借鉴目前国外较为成功的主副产业衍生模式、多种产业共生模式以及动脉与静脉产业循环模式,以园区为支撑推进湖区整体工业绿色化改造的进程。
3.优化产业结构,提升绿色服务业
现代服务产业结构的标志之一就是第三产业占优势,湖区第三产业所占比重还远远不够,服务产业的基础薄弱,产业发展不协调、起点低,绿色经济的发展恰好为湖区服务业的跨越发展提供了重要契机。
4.深化改革,强化机制保障
机制保障首先就是财政体制。建立湖区区域内一体化发展的公共财政体制是打破行政藩篱,确保各级政府同心协力促进湖区绿色经济协调发展的基石,包括湖区区域内公共支出分摊机制以及区域内协作利益分享机制,同时需加大财税扶持力度,建立促进节能减排、绿色产业发展、技术创新的制度。
(本文作者刘宇赤,系中共岳阳市委党校副校长、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为经济学;王建华,系中共岳阳市委党校科研处副处长,主要研究方向为经济管理系。内容有所删减,原文为第三届绿色发展论坛优秀征文二等奖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