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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2017年第7期食品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 编辑:余艺丹 2017-10-24 09:3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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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湘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17年第7期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

  2017年9月,我局在实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监测计划中,13批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的有关规定,现通告如下:(详见附件)

  一、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13批次

  (一)食用农产品5批次

  被抽样单位湘潭市岳塘区彭生蔬菜店销售的芹菜,抽样日期:2017年8月22日,经抽样检验,毒死蜱不符合GB27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要求;蘑菇抽样日期:2017年8月22日,经抽样检验,总汞不符合GB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要求。被抽样单位湘潭市岳塘区伟诚水产经营部销售的边鱼,抽样日期:2017年8月22日,经抽样检验,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项目不符合《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2002年235号公告)要求;被抽样单位湘潭市雨湖区爱云商店销售的桔子,抽样时间:2017年8月18日,经抽样检验,联苯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16标准要求;被抽样单位湘潭市雨湖区永茂小菜店销售的芹菜,抽样时间:2017年8月22日,经抽样检验,毒死蜱不符合GB27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要求。

  (二)餐饮食品5批次

  被抽样单位湘潭市雨湖区康雄包子糕点坊销售的佛手卷、葱花卷、肉包子,加工日期:2017年8月29日,经抽样检验,甜蜜素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标准要求;被抽样单位湘潭市雨湖区天富之锅老火锅店销售的油条,购进日期:2017年8月27日,经抽样检验,铝的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标准要求;被抽检单位湘潭市雨湖区重庆小天鹅火锅大洋百货店销售的油条,购进日期:2017年8月30日,经抽样检验,铝的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标准要求。

  (三)蔬菜制品2批次

  被抽样单位湘潭市雨湖区明来食杂调料批发商行销售的烟笋尖,生产企业:湘潭兄弟笋业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17年8月19日,经抽样检验,甜蜜素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标准要求;被抽样单位湘潭市高新区芙蓉兴盛莱茵城超市销售的家家乐泡菜系列,生产企业:华容县华跃蔬菜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日期:2017年5月20日,经抽样检验,所检项目中苯甲酸钠、二氧化硫不符合《酱腌菜》SB/T10439-2007标准要求。

  (四)豆制品1批次

  被抽样单位湘潭市雨湖区美润家超市销售的素香馋嘴辣条,生产企业:湘潭市雨湖区钰龙食品厂,生产日期:2017年5月6日,经抽样检验,过氧化值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标准要求。

  二、食品所检项目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185批次

  对此次抽检中发现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交予各承办单位核查处置,要求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责令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及时采取停止销售使用,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彻查问题原因,追根溯源,全面整改,并对相关企业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处理完结后由市局向社会公布处理情况。

  上述食品检验机构为湘潭市食品药品检验所、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深圳中检联监测有限公司。

  特此通告

  湘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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