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上午9点,十九大在人民大会堂隆重召开,习近平同志代表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向党的十九大作报告。在报告中,习近平同志提出了一个重要论断,就是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发生改变,已经由“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一全新论断是党中央根据我国发展新要求,经过科学研判得出的具有战略眼光的论断。
首先,这一论断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规律的深刻揭示。在错综复杂的社会发展矛盾和问题中,善于抓住主要矛盾,善于宏观协调,凝聚解决主要矛盾的合力,是我党领导人民进行革命和建设取得一个又一个成功的法宝。从建国初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在认识和解决社会主义社会主要矛盾问题上,我们党与时俱进、勇于创新。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正确认识和解决社会主要矛盾,实现“以阶级斗争为纲”向“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转变,取得了社会主义建设巨大成就。
社会主要矛盾不是一成不变的。进入新世纪新阶段,我国社会的发展呈现了一些新的特征:随着经济的高速增长,各种社会资源的分配加速分化,导致城乡、地区之间发展失衡;局部存在生产不断扩大的趋势与消费需求相对不足的矛盾;“无直接利益需求”与不合理社会现象的矛盾逐渐显现;不同人群、不同行业之间的收入差距日益突出,分配不公已经成为社会不稳定的重要根源,先富起来的人并没有带动其他人共同富裕,甚至引发新的社会矛盾,严重影响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基于此,在我国社会生产力水平总体显著提高,社会生产能力在很多方面进入世界前列的情况下,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在人民温饱问题已经解决、总体上实现小康、不久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前提下,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就会日益广泛甚至要求更高,而我们一直以来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突出问题就日益显露,而且已经成为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主要制约因素。
所以,“社会主要矛盾改变”的论断,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规律的深刻认识和剖析后得出的科学结论,是对马克思主义发展观的继承和完善。
其次,这一论断为解决我国面临的发展新矛盾和新问题指明了方向。新世纪新阶段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也对我们解决社会主要矛盾提出了新任务新要求。既要促进经济发展,又要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既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又要克服“经济指数崇拜”、见物不见人;既要扩大生产,又要扩大消费;既要增加社会财富,又要分配公平;既要增加私人品供给,又要满足日益增长的民生需要;既要关心人们现实的利益,又要关注社会公平、人的自由、价值、尊严;既要满足人的多样性需求,又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社会主要矛盾”已经变化这一论断为我们解决这些新任务新要求找到了着力点,指明了努力的方向。
任何科学论断都不是凭空产生的,而是时代的产物、实践的产物。这一论断是从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中得出来的,从人民群众的热切期待中得出来的,也是为推动解决我国发展道路上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提出来的,它必将成为我国当前以及未来相当长时期内的工作重点。当前,我国全面深化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开启新的征程,全面从严治党进入关键阶段。作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科学研判,它必将成为我们党治国理政的总目标。
“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得民心者得天下,失民心者失天下”,这是历史启示的真理。面对发展过程中层出不穷的新矛盾和新问题,要找到解决问题的总开关,就必须像十九大报告中要求的那样,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党的坚强领导下,坚决贯彻“五大发展理念”,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全面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持之以恒地推进各项方针政策落地生根。
5年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人民为中心”的治国理政生动实践,充分显示了这一理念的远瞻性和强大生命力。不但让人民得到了更多福祉,也赢得了人民的支持和拥护。“以人民为中心”,就能凝聚共识,集聚起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的磅礴力量。
文/张兴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