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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些“瞻前顾后”,方可放心就事论事

来源:红网 作者:徐林生 编辑:夏熊飞 2017-10-15 23:53:24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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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评委老师、各位评论同行:

  大家好!

  很高兴有机会做个发言。今年时评研讨会的召开比往年要迟,一些评论员等得有点着急了,但我认为,会议来得刚刚好。红网这是在最合适的季节(深秋)、最合适的地点(常德)、最合适的时机,召开的一次最“红辣椒”的研讨会。红网对新闻评论事业十多年的执着与坚守,树起了一面有全国影响力的旗帜。今天,我们正是在这面旗帜的感召下,从全国各地汇聚在常德,畅叙友情,聚焦时评。红网的真诚与付出,值得大家点赞。

  我涉足时评写作始于2002年12月,第一篇时评稿件发表于《南方都市报》,从这点来说,我算得上是最早一批时评人之一。我给红网写稿始于2003年2月,属最早与红网结缘的时评人之一。

  2005年以来,由于工作岗位调整,工作压力加上琐事缠身,难以安心构思写作,因故写稿量骤减。对喜欢时评写作者而言,这是一种无奈,也是一种遗憾。直至2014年5月,工作岗位再次变换,虽然仍是某国企主要负责人、法人代表,但压力有所减轻,得以重拾锈笔,重回“红辣椒评论”这个大家庭。

  十多年前,有传统媒体曾邀请我加盟,被我婉拒。我始终觉得自己没有能力和信心把写评论当职业,无拘无束,有感而发,业余为之,最适合自己。或许就是这样的状态,自己观察新闻事件时,少了些“瞻前顾后”,可以放心就事论事,在追求“言人所未言、言人所未敢言”的写作境界时,也有更广阔的思维空间。因此,构思一篇评论时,只专注考虑能否选准一个有亮点的角度切入,以及立论能否站稳,几乎忽略了自己的身份因素。一些引发关注的时评,就是在这样的状态下写的。

  比如,2004年2月15日在红网发表的《贪官死囚为何都“享受”注射死刑?》,聚焦大贪官最后的“特权”——注射死刑,在全国第一次提出了死刑执行方式也有平等性问题。2月20日的《中国青年报》也刊发此文,遂被10多份报纸转载,中央电台、凤凰卫视均曾选读,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官网(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也予以转载。五天后,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等中央媒体,报道广西南丹县原县委书记万瑞忠因犯受贿、瞒报矿难罪被判死刑时,一改此前同类报道具体描述是“执行枪决”还是“执行注射死刑”的用语,以“被执行死刑”代之,隐去了具体执行方式,且形成惯例,延续至今。

  再比如,2015年12月17日在红网发表的《聂树斌案:要舆论监督,不要舆论审判》,12月18日晚被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加按语后全文转发,第二天的《人民法院报》也予刊发,一天内网络同题转发量超过30万条,有10多万人在网络跟帖评论,引发广泛关注。这篇与四家知名媒体发表的评论提出商榷观点的时评,没有关注聂树斌案的复杂事实,没有涉及“舆论监督”够与不够的敏感话题,而是聚焦“舆论监督”与“舆论审判”的边界。而在这个问题上,我认为个别媒体评论“聂树斌案”时,显然越界了。最高法转发此文后,一定程度扭转了此前舆论被动的局面,澎湃新闻也撤回了12月15日发表的社论:《聂树斌案:正义不可再迟到》。

  以上两篇评论,均首发于红网。正是红网的专业、敬业和担当,给全国评论员们创造了最大的创作空间,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施展平台,激励大批时评人拿起笔,共同发声,一起推动社会的点滴进步。

  于我而言,写时评纯属业余爱好,时断时续写了十几年,也出版了两本时评文集,但感觉进步不大,与在座的评论家们差距不小。希望借此机会,虚心学习,与大家多多交流。

  谢谢大家!谢谢红网!谢谢“红辣椒”!

  2017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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