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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立碑,不如立规

来源:红网 作者:强德平 编辑:王俞 2017-10-10 00:08:36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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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系红网第三届全国大学生“评论之星”选拔赛参赛作品

  在四川卧龙自然保护区核心地带,一片乱石堆中的木桩格外醒目。“龙眼沙漠遇难地”是一名试图穿越卧龙自然保护区的驴友的遇难地,而类似的“墓碑”还有多处。然而,不论是山下的禁止进山告示牌,还是山上的遇难驴友“墓碑”,都无法阻止驴友的违规穿越。(10月9日《成都商报》)

  每年都有不少驴友被困甚至丧身,但依旧难以对后来人形成有效警告。“批评总是徒劳无益的,劝告也不一定会被人接受”,美国心理导师卡耐基的观点刚好解释这种现象。因为劝告对于一些人而言更像是一种“挑逗”,不但无法警示他人,而且会刺激个体的自尊、自重,同时激起他的反感情绪,致使其反其道而行之。所以,危险频发也阻止不了后来者“前仆后继”。

  人总是喜欢征服自然。不用怀疑,仅靠过去发生的一些悲剧案例和景区立起的“墓碑”、警告牌,是无法阻止后来人投身冒险者行列之中的。这是个体叛逆、冒险的天性使然。当然,就算是驴友遇险,社会一定是要实行救援的,这也是人道主义社会的义务所在。

  但救援到底该不该义务进行,成了“爱恨交织”的两难问题。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源在处理人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之间的关系。人类为了生存和发展的需要,对于生产资料等具有占有的欲望,比如登高望远,冒险远行,这是人类的本质本能。但同时,人也是靠群体而生存的,人必须遵守群体的组织纪律,必须执行群体赋予他的社会义务,当然他也享有群体赋予他的一切权利和福利待遇,比如驴友遇险以后社会方面的及时救助。

  可是,在一些地区,每年都要花费巨大的人力、物力、财力对被困驴友进行救援,而这些费用均由政府埋单。在此语境下,社会公共救助真能无条件为驴友的任性让步吗?答案是否定的。大多数的驴友被困,都是因为准备不充分,不听劝阻、私自进入“危险禁区”。当然,这其中有一些景区防护措施不当,管理失职的原因,但锅不能让景区一方来背。比如报道中的卧龙自然保护区,上山的路口有很多个,景区就算能做到全部封堵,也不排除有人“另辟蹊径”的可能,毕竟,在大自然的鬼斧神工面前,人类总是渺小的。

  只想将山踩在脚下的驴友们,不能一心只想着征服远方,也要有遭遇险境、孤立无援的忧患意识。这不是否认探险的行为,有时候探险和冒险本就是相辅相成的,但探险一定要建立在具备专业能力的基础之上。比如也是在国庆期间爬北京房山区百花山迷路的20名学生,躲在象牙塔里的他们是否反问过自己,到底有没有合格探险者的生存能力?一旦自己遭遇意外,如何向家人交待?

  按照社会学的观点,人类的自私本性只能被人类的社会属性限定在不损害别人利益和国家利益的范围内,超过这个范围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让一意孤行的驴友除接受相关违规行为的处罚外,承担一定的救援费用十分必要。一方面,目前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处罚规定是轻微的,很难让人“长记性”;另一方面,在一些危急情况下,救援人员也冒着生命危险。

  比起立“墓碑”这个无奈又无效的方法,对违规驴友进行严厉的倒逼问责,通过一些行政处罚或明文规定的法条,让此类事件的责任主体明朗可寻,才可能培养出驴友群体的规则意识。显然,这种规则意识,一半源自人类对自然的敬畏,一半源自个体对社会的责任。

  文/强德平(陕西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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