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郴州市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积极践行可持续发展的治水新理念,积极推动农村水利、城市水利和生态水利的新发展,创造了防洪安全、供水安全和生态安全的新业绩,为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了坚强的水利支撑和保障。
防汛减灾实现“五个确保”
五年来,先后战胜洪涝灾害37次、干旱灾害3次,没有溃决一库一坝,没有发生群死群伤,因灾死亡失踪人口、倒塌房屋、直接经济损失分别是“十一五”期间的0.37%、1.75%和17.67%,实现了防汛抗旱减灾“五个确保一条底线”总目标。完成785座“四无”水电站的清理整顿工作,启动桂东县桥头水等11条重点山洪沟治理,完成安仁渡口大型水闸除险加固;投资10.1亿元完成城市防洪堤防107.42千米、壅水水闸12座;投资2.1亿元完成四水治理项目22处,新建堤防42.3千米;投资12.58亿元完成资兴市东江水库8 个移民避险集中安置点的移民避险搬迁安置工程,新建移民新村75个,搬迁安置6423户2.2万人;投资1.32亿元完成软硬件平台、预警系统、监测系统、群防群测系统建设和山洪灾害调查评价项目,基本实现山洪灾害自动监测预警全覆盖。
“三个水利”成效显著
五年来,郴州市着力夯实农村水利,拓展城市水利,建设生态水利,取得了较好成效。全市累计投入水利建设资金213.7亿元,投入劳动工日3.45亿个、移动土石方4.75亿方,水利建设步伐不断加快。
骨干水源工程建设有成效。开工新建莽山大型和江源、沤菜、桃源3座中型以及溪头、来洋洞等8座小型水库。相比2010年,新增兴利库容1.91亿立方米,增加蓄水量2.87亿立方米,恢复和新增灌溉面积46.3万亩,新增防洪库容1.3亿立方米,保护下游人口76万人,恢复和新增效益12.6亿元。
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有力度。完成文明、盘江2座中型和751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恢复保护耕地23万亩,保护人口143万人,恢复和新增防洪库容1.6亿立方米,恢复和新增防洪效益7.8亿元,恢复和新增灌溉面积36万亩,恢复和新增兴利库容1.6亿立方米,恢复和新增灌溉效益14.6亿元。
农村饮水安全有保障。五年来,郴州市每年将农村安全饮水项目列为民生100工程强力推进,全市共投入资金 8.66亿元,共兴建工程662处,截至今年年底,可解决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157.52万人,占计划任务13.3%。
灌区配套和节水灌溉有效益。开工建设了青山垅、黄岑、等 5处大中型灌区配套节水改造工程,完成投资1.3亿元;开工建设了江源-四清联合灌区联通工程,完成投资1亿元;新增(恢复)灌溉面积3.69万亩,改善灌溉面积30.78万亩,新增粮食生产能力2600万公斤,新增节水能力5163万方。
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有进步。全市11个县市区先后累计投入资金13.62亿元,实施了7批次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实现了小农水重点县建设全覆盖。
水生态文明建设“六个模式”
2013年7月,郴州市获水利部批准为全国首批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近年来,郴州市统筹推进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累计完成试点项目建设投资约158亿元,约占试点期计划总投资的86%。全市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由0.45提高到0.4993,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由124立方米下降到89.3立方米,农村自来水普及率由50%提高到72.89%;用水总量控制在24.5亿立方米,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主要水质指标达标率90%,城市供水安全保证率达到100%。
郴州市已形成“青山为屏、河流为脉、山环水绕、城水相依、林水相亲、水绿相映”的城乡山水格局,“ 调产业、控污染、绿矿山、净水体 ” 的重金属污染水治理模式;“个性鲜明 、主题突出 、国际知名 ”的天然温泉水开发模式;“同源、同网 、同质、同价 ”的城乡居民饮用水建设管理模式;“新农村建设、城乡统筹、村房规范”三重示范作用的乡村生态水治理模式;“一轴五带、十城百景 ”的城市景观水提质模式;“分段式建设经营、保底式收益保障、综合式建设管理、联合式监管协调 ”等“六大模式”。2017年5月,郴州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顺利通过水利部、长江委技术评估验收。
水利管理 “三线提质”
五年来,郴州市严守水资源管理红线,严格保护水域、滩涂、岸线等水生态绿线,制定完善并落实江河湖库日常监管黄线,水利管理水平得到全面提升。
水资源管理更加严格。制定出台《郴州市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方案》《郴州市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编制完成《郴州市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指标体系》,并将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等三项指标分解到各县市区,有序推进水功能区划、饮用水源保护、入河排污口、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等水资源管理工作。
水生态修复日见成效。五年来,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达400平方公里,治理河道总长300多公里,全市江河湖库水系绿化率达96.5%,水域面积率由试点前的4.3%提高到6.9%。目前,郴州市已成功创建国家级水利风景区5家、省级水利风景区6家,并储备了120多个水利风景区建设项目。
水政执法能力得到增强。印发《郴州市水利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加强水环境监管,加大水行政执法力度,开展水利、环保联合执法行动。近年来,全市共计整合采砂场156家,取缔非法采砂场212家,查处、关停非法河道采砂点95处,非法码头39处,拆除非法采砂船82艘,清理采砂尾堆72.94万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