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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章“十个严禁”确保节俭文明廉洁过节

来源:红网 作者:宜纪轩 编辑:田慈孝 2017-09-22 10: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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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时刻9月22日讯(通讯员 宜纪轩)中秋、国庆节将至,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地纠“四风”、治陋习,树新风、扬正气,宜章县出台“十个严禁”,进一步严明中秋国庆纪律两节要求,确保节俭文明廉洁过节。

  “十个严禁”:即严禁使用公款搞相互走访、宴请等活动,严禁违规收送旅游景区门票、月饼、土特产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等;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活动;严禁使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规使用公车、私车公养或者借用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车辆;严禁向下级机关单位或企事业单位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参赌涉赌、吸毒涉毒。

  同时,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教育管理,督促党员干部自觉抵制低俗奢靡之风,对出现的问题要敢抓敢管,严抓严管,以严的标准、严的举措确保各项纪律要求落到实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委各派驻纪检组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畅通监督举报渠道,深挖隐形变异问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宜章县财政、县审计、县工商、县税务、县公安、县交警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认真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以零容忍的态度纠正和查处“四风”陋习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责任落实不力、“四风”陋习问题突出的,按照“一案三查”,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要追究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委(派驻纪检组)的监督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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