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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是福建南靖县生产的产品,却宣称是进口食品。日前,南京一家食品公司因经营虚假标签食品,被秦淮区市场监管局罚款7万余元。
“新街口一家购物中心销售的进口食品产地虚假宣传,对消费者选购产品造成了误导。”前不久,秦淮区市场监管局接到一市民举报后,立即安排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了检查。
经查,该购物中心销售的袋装牛肉、猪肉及灌装牛肉片、肉松等5种预包装食品标签上,均标称原产地为台湾地区,制造商为台湾台中市某公司。但实际上,这些预包装食品都是南京一食品公司委托福建省南靖县一食品公司加工生产的,然后再销售给新街口这家购物中心。
根据《食品安全法》中相关规定,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生产经营者对其提供的标签、说明书的内容负责。最终,南京这家食品公司被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5471元;没收违法经营的产品共12袋、8罐;罚款70380元。购物中心和南靖那家食品公司被另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