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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砥砺奋进的五年】环境保护篇:牢固树立“两山”意识 促进生态郴州发展

来源:红网 作者:唐哲宁 编辑:龙芳华 2017-08-29 14:3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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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砥砺奋进的五年”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十六场专场现场。

参会人员认真听取报告。

  红网郴州8月29日讯(见习记者 唐哲宁)近日,郴州市召开“砥砺奋进的五年”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十六场专场之“环境保护篇”。郴州市环保局发布五年来郴州市环境保护工作情况。

  党的十八大以来,郴州坚持生态立市、绿色惠民,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和全过程,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近年来,郴州空气质量一直稳居湖南省前列并逐年改善。2016年市城区的空气质量优良率达89.4%,优良率排名全省第一。2017年上半年,市城区空气质量优良率89.5%,位居全省第一。水环境质量总体稳中有升,地表水考核断面达标率由2013年的89.4%提升到97.4%;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近年来一直保持100%达标;“十二五”及2016年度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超额完成。2013年以来,累计完成新建污水管网618.9公里,新建或提标改造城市污水处理厂8个,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4.2万吨/日。五年来,累计建成国家级的森林公园8个、湿地公园4个、自然保护区2个,国有林场20个,森林覆盖率达到67.7%。

  坚持生态立市,发展理念向生态优先转变

  在郴州市第五次党代会和“十三五”规划中,把“生态郴州”纳入“五个郴州”建设奋斗目标,着力构建美丽宜居的湖南“新增长极”。2015年,率先在湖南省推行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机制,市委、市政府坚持每年与11个县(市、区)、33个市直单位签订环境保护目标责任状和考核责任书,下达年度环境质量目标和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任务,并将完成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形成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环保大格局。科学制定《郴州市“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生态郴州”建设四年行动计划》,把环境保护要求落细落小落实到每一项决策、每一个项目。在全省率先开展生态红线制度试点、推行跨行政区域环保执法、设立资源环境法庭等。

  结构不断调优,绿色发展成效明显

  五年来,我市工业生产能效水平大幅提高,规模工业增加值单位能耗累计下降40%。2013年以来,市本级共审批建设项目环评615个。全面落实“三去一降一补”五大任务,五年来,关闭小企业400余家,淘汰落后产能设备和生产线500余条,有色冶炼企业从2013年的200余家整合到50余家,已经关闭到位煤矿105处。2015年,全市重工业增加值占规模工业增加值比重比2010年降低12个百分点,采矿业增加值占全部规模工业增加值比重比2010年降低16.6个百分点,轻工业比重从2010年的提高12个百分点,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比2011年提高7.75个百分点。

  综合治理力度加大,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率先在全省开展空气质量达标示范城市创建,大力推进扬尘污染控制、清洁能源替代改造、工业废气和机动车污染防治等大气污染防治“十大工程”。累计完成燃煤锅炉淘汰及清洁能源改造400套,完成296座加油站、1座油库油气回收改造、87家汽车修理厂喷漆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完成餐饮油烟整治2186家,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34000余台。

  连续实施湘江流域(郴州段)保护与治理第一个、第二个三年行动计划。累计关闭或搬迁禁养区畜禽养殖场(户)794个,完成污染治理设施改造的规模化养殖场1837个。加强地下水环境监管,全市6个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的水质逐年提升。

  开展土壤污染源、污染地块调查和土壤污染详查,全市共有 10个项目拟报湖南省重金属及土壤污染防治储备库,目前正在组织实施3个土壤污染防治项目。扎实推进矿山复绿和绿色矿山建设,全市仅2014至2015年就完成复绿面积1065.62公顷,被列入国土资源部拟建设50个国家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之一。

  五年来,郴州11个县(市、区)均启动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县推进工作,其中安仁县、永兴县、北湖区已全面完成。积极推广秸秆综合利用,全市每年秸秆资源量约为350万吨,秸秆利用总量约为278万吨,利用率达79.42%。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大力开展“洁净乡村”行动,63个省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程建设全面竣工。

  环境监管执法更加严厉,生态底线严格坚守

  在原有的国控、省控污染源的基础上,率先推行市控、县控、乡控污染源监测监管,对全市1087座小二型及以上水库每半年开展一次监测。加强环境监测信息公开,每天公布各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情况和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信息。建设“智慧环保”平台,提升环境管理水平。

  严厉打击偷排、偷放、不正常运行环保设施等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关闭、淘汰小非法采选、小冶炼和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的涉重金属企业200余家。2013年以来,全市依法立案查处环境违法企业621件,处罚金额约3125.4万元,关闭取缔或拆除1285家;移送环保案件43件,行政拘留45人,刑事拘留24人。全市实际清理违规建设项目13446个,整治完成率100%。

  固废管理不断规范,综合利用产业不断壮大

  目前,全市共有28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年处置规模110万吨,处理生活垃圾66万吨,安全处置医疗废物2427.7吨,处理一般工业固废1102万吨。

  科学编制《郴州市“十三五”固体废物综合处置利用规划》,使固体废物实现园区“小循环”、全市“大循环”、部分门类服务全省,并力争纳入国家“十三五”规划固体废物综合处置利用基地,确保环保产业产值稳步增长与固体废物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建立专门管理队伍,市、县两级都成立了固体废物管理站,配备了专管员,切实加大对产废单位、处置利用单位的日常监管、执法力度和规范化考核。积极解决历史固废问题,争取处置历史遗留废物项目56个、资金12.41亿元,其中郴州市工业危险废物综合处置服务中心项目获得国家专项资金3600万元。

  强化固废再生利用企业的主体责任,按照“多联产、全循环、抓高端”的思路,着力构建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的绿色产业体系。组织申报资源综合利用认定企业,现有省认定发证企业42家、综合利用产品60余件,利用各种工业固体废弃物达660万吨,实现综合利用产值150多亿元,利润近20亿元,为推进资源节约、促进经济发展转型做出了有力贡献。

  创建工作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得到提高

  先后成功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城市等,列入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市,入选中国50大“氧吧”城市,获评“中国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地区”。2015年提出力争建成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城市及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

  借势发力,全面完成配合中央环保督察阶段性工作。今年中央环保督察组对湖南开展督察工作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县两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率先垂范下、深入一线抓配合中央环保督察工作。中央督察组交办的295.5件信访件查处工作高效完成,责令整改398家,立案查处企业109家,立案侦察24件,行政拘留7人,刑事拘留5人,依法问责208人、约谈9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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