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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今天从团省委获悉,8月16日,《湖南省青年创新创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下称《办法》)正式出台。今后,我省青年在创业时将能获得相应项目扶持资金。
《办法》规定,扶持资金主要用于为湖南省内和湖南省外派遣回湘的湘籍毕业五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活动提供扶持,包括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和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值得一提的是,城镇零就业家庭、低保户家庭、残疾人家庭和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项目,将给予重点扶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节能降耗、出口创汇和劳动密集型的创业项目,将给予优先支持。扶持资金采用无偿资助的支持方式进行。
具体扶持标准是,从事个体经营的青年,单个项目资金扶持额度不超过3万元。到基层担任大学生村官和选调生立足派驻地开展创业的,单个项目资金扶持不超过5万元。青年或青年创业团队创办企业的,单个项目资金扶持额度一般不超过20万元。其中,青年或青年创业团队自筹资金比例不得低于项目扶持金额的30%,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青年自主创业的科技项目获得国家和省有关部门资助资金的,按上级部门资助金额30%的比例给予配套扶持,一般不低于3万元,最高不超过20万元。对获得国家和省有关部门立项的项目或创新成果但未获得资金支持的,给予5万至1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扶持。青年创新创业“精准扶贫”项目资助将列入团省委扶贫攻坚总体方案,单个项目资金扶持额度一般不超过20万元。
湖南省青年创新创业扶持资金由湖南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管理,专项用于扶持青年创新创业工作。扶持资金来源于省级就业扶持资金安排、社会捐赠、利息收入、其他收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