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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一保健食品经营部非法营销保健食品被罚五万元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何平凡 卢欣 编辑:余艺丹 2017-08-18 14:2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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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时刻长沙8月17日讯(通讯员 何平凡 记者 卢欣)今日,记者从宁乡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获悉,在近期开展的食品安全“护老行动”暨保健食品非法营销专项整治中,宁乡县一保健食品经营部非法营销保健食品被罚50000元。

  宁乡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发现,宁乡县玉潭街道振兴南路的一家保健食品经营部经常进行“健康知识”宣传活动,该局研究部署后开展执法行动,执法人员一边完成现场检查取证工作,一边劝散现场20多名老年人。

  经查,该经营户营业场所有两瓶保健食品甲壳素胶囊超过保质期,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的保健食品,当事人对经营超过保质期的保健食品的行为供认不讳。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宁乡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给予了当事人:1、没收尚未销售的超过保质期的保健食品甲壳素胶囊两瓶;2、罚款500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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