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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餐吃碗粉 毒检呈阳性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周凌如 刘鸿伟 陈华季凡 编辑:余艺丹 2017-06-14 09:5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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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餐吃碗粉,毒检呈阳性

  米粉店老板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被批捕

  红网长沙6月12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周凌如 实习生 刘鸿伟 通讯员 陈华季凡)五名老师吃了早餐后,在吸毒检测中尿检呈阳性,原来是米粉店的罂粟米粉作祟。6月8日,犯罪嫌疑人朱某因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被双峰检察院批准逮捕。

  4月13日,冷水江市桃园学校五名老师到双峰县参加娄底市中考研讨会。在禁毒办对该校进行的吸毒检测过程中,五名老师的尿检均呈阳性,他们感到很纳闷,表示均未吸毒,肯定是吃错了什么东西导致的。

  4月14日上午,双峰县食药监局执法人员对五名老师所说的米粉店进行了检查,发现“老倌子青树坪米粉”店办理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已过期,并在店内操作间及仓库中发现不明白色粉末及汤料。执法人员现场使用吗啡检测试剂盒对白色粉末及汤料进行快速检测发现,检测结果呈阳性,含有罂粟碱、吗啡等成分。

  “我2000年就在文星街开这家米粉店了。”该店老板朱某交代,“4月12日,有个老人到店里吃米粉,老人拿出一个全黑色椭圆形的果子,说把这个放到泡米粉的骨头汤里面煮一下,保证米粉好吃些,来店里吃粉的人要多一些,我便拿了15元钱买了一个黑色的果子。当晚就把果子放到骨头汤里煮了,没想到出事了。”

  承办该案的检察官介绍,“长期食用罂粟壳熬煮的汤汁,必定使人上瘾,造成人体神经系统损害。”

  2017年以来,双峰县检察院加强与相关行政执法机关的联系,多次走访县林业局、县食药监局、县环保局、县农业局、县人社局等单位。4月26日,在走访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时,发现该线索,遂向食药监局发函,建议其将本案移送公安局依法审查。4月28日,县食药监局将朱某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一案移送双峰县公安局依法查处。双峰县公安局经审查,于5月8日立案侦查。公安机关立案后,检察院派员提前介入此案侦查,引导公安机关依法收集、固定证据。6月2日,公安机关将此案移送检察院审查逮捕。

  目前,该店面已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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