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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综合讯 据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消息 2017年4月24日晚,长沙县行政执法局联合路口镇政府、派出所查处一台拖运生猪的改装面包车,现场初步调查,当事人刘某现场无法提供运输的生猪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且运输的生猪无免疫耳标,临床健康状态差、无法站立。县行政执法局依法于4月25日立案调查。经后续进一步查实,当事人刘某是从邻市某镇收购的两头病猪,准备运到长沙某市场宰杀后经营。县行政执法局联系长沙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对涉案生猪采样,并送湖南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检验,结果显示为PCV2病毒核酸(猪圆环病毒)阳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其行为已涉嫌刑事犯罪。县行政执法局于5月16日结案,并依法将该案移送长沙县公安局。目前,县公安局以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刑拘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