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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绝“长寿食品”需监管出手

来源:中国医药报 作者: 编辑:余艺丹 2017-05-11 09:16:29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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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有媒体报道被誉为“中国长寿之乡”的广西巴马吸引了众多病人和老人的光顾。然而,宣传有“长寿”功能的神力蘑菇、长寿河水、动物喷雾、氧吧洞穴却令一些民众慕名而来,失望而归。调查发现,一些来自长寿之乡的普通食品常被商家包装成“长寿食品”,其中,不乏光明莫斯利安、太极水、巴马火麻等。律师表示,食品宣传明示或暗示功效,有虚假、误导之嫌。

  必须指出的是,将普通食品包装成“长寿食品”,涉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方面,《广告法》中明确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保健食品广告不得声称或者暗示广告商品为保障健康所必需。从相关报道中不难看出,有关企业在推出产品之时,将“噱头”摆在“疗效”之前,没有经过全面的科学认证,就利用“长寿之地”的美名诱使消费者购买,着实是一种不正当的广告宣传方式。另一方面,《食品安全法》明确,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也明确,食品标识不得标注下列内容:明示或者暗示具有预防、治疗疾病作用的;以欺骗或者误导的方式描述或者介绍食品的。

  这种以“长寿”为促销噱头的虚假宣传,不仅是对长寿之乡品牌的恶意透支,也严重扰乱了正常的食品生产经营秩序,是对消费者的不负责任。早在2009年底,巴马一些公司生产的“正中巴马火麻酥”“墨米香酥”“长寿龟苓膏”等,就因消费者投诉夸大宣传药效和疗效,被工商部门严厉查处。直至今日,当地许多企业仍没有汲取教训,如“巴马活泉”天猫旗舰店一直在宣称“长寿乡巴马水”是长寿村的奥秘;正中长寿食品有限公司官网称长期食用火麻是巴马百岁老人得以健康长寿的原因之一等。

  打着“长寿食品”的旗号,实质上并没有“长寿”的功效,可以说是假冒伪劣长寿产品,是典型的欺骗消费者行为,需要相关监管部门出手,对泛滥的“长寿食品”依法查处,对“长寿乡”的食品正本清源。

  需要强调的是,随着国人生活水平的日益提升,注重养生保健、追求健康长寿已成为人心所向,但这种良好愿望和健康诉求也需建立在尊重规律、讲求科学和彰显理性的基础之上。寄希望于某种灵丹妙药或仰赖于“长寿食品”,就容易掉入商家牟利的陷阱。如果消费者树立健康、理性的消费观念,类似的所谓“长寿食品”也就没有了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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