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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双清区人大常委会集中学习“史上最严”环保法

来源:红网 作者:金真辉 赵绍君 编辑:王津 2017-04-29 10:2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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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双清区分站4月29日讯(通讯员 金真辉 分站记者 赵绍君)4月27日,邵阳市双清区人大常委会邀请市环境保护局双清分局局长艾丹在双清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从新《环保法》八大亮点、两大严厉处罚措施、政府十一项责任等方面讲解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从问责的对象、原则、情形、方式等方面解说了《湖南省重大环境(问题)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新《环保法》已于2015年1月1日正式实施。新法以严格的法律条款明确了政府、企业和公民各方的责任,明确了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体现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特点和新趋势,被认为是“史上最严”的专业领域行政法,也是一部“长牙齿”的法律。《湖南省重大环境问题(事件)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确立了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尽职免职、失职追责的原则,规定了环境追责的6种情形:一是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恶化,即按国家规范监测,县级及以上行政区域或省级以上重要环境功能区的大气、水、土壤三大类环境质量监测指标中的两项连续2年下降,或者一项连续2年下降情节严重的;二是发生重大及以上环境污染事件的;三是对已经发生的环境敏感问题不重视或应对处置不当,导致事件恶化,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群体性事件的;四是未完成国家和省人民政府下达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或发生其他严重环境违法事件,导致国家对我省实施全省域建设项目区域限批,或实施局部限批影响我省重大项目建设的;五是不执行省委省政府有关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重大工作部署,情节严重的;六是其他需要问责的情形。

  会议要求,政府及环保部门要把强化环保法治意识、责任意识作为践行碧水蓝天发展理念的第一意识,准确把握新《环保法》等的一系列环保法律法规的立法精神,切实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既要全力促进经济发展,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又要保护好环境,保护好青山绿水。要切实履行好职责,要使企业发展与环境保护互相促进、共同进步。要切实抓好环保普法、形成合力,通过正面积极的引导和宣传,让每一个公民都参与环境保护,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强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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